旬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文件
旬教体科发〔2021〕116号
旬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关于印发旬阳县2021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中心学校、初中、九年制学校,县直各教育单位:
现将《旬阳县2021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旬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1年7月14日
旬阳县2021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序组织好2021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及国、省、市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2021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继续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户籍登记与住房登记并重、就业经营与养老保险并重”的入学登记要求,依据学生家长户籍地和家庭居住地,分学区组织入学。
(二)各镇初中招生全部实行小学毕业生对口入学,小学招生按照所划定的学区范围,组织学区内的户籍人口、进镇居住人口及外来务工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初中、小学招生入学必须保证应入尽入。
(三)县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要按照招生计划(附后)优先安排学区内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籍人口子女、学区内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员子女以及学区内购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入园,再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学区内其他人员子女入学入园。学生不得择校,学校不得择生。
(四)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招生,初中学校不得向相关小学索取毕业生学业成绩选择新生。义务教育学校要依据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意见,依法接收并动员学区内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动员到县阳光学校或县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由镇中心学校会同县阳光学校组织安排送教上门。幼儿园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幼儿入园。
二、招生对象
全县各小学招收新生应为学区内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各初中学校招收新生应为学区内的2021年小学毕业生。
各幼儿园招收幼儿原则上应为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3周岁幼儿,村级完小和教学点招收学前班幼儿必须为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5周岁以上幼儿。
三、学区范围划分
(一)各镇中小学幼儿园学区范围。
各镇初中、九年制学校、小学以及幼儿园的学区以镇政府划定为准。
(二)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
城关小学:小河北社区、老城社区、下菜湾社区全部区域,鲁家台社区黄坡岭区域。
城关二小:鲁家台社区除黄坡岭以外的全部区域,刘湾社区的康华园小区、丰景佳苑小区。下菜湾社区健康南路两侧区域和台阶巷(入二小西门的台阶步道)两侧区域的适龄儿童也可就近到城关二小入学。
城关三小:党家坝社区(包括锦绣家园小区)、鲁家坝社区、刘湾社区除康华园和丰景佳苑小区以外的全部区域。
城关一中:老城、小河北、下菜湾、刘店等4个社区的全部区域,鲁家台社区黄坡岭区域。
城关二中:鲁家台社区除黄坡岭以外的区域,党家坝、鲁家坝、刘湾等3个社区的全部区域。城关镇草坪九年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就近到城关二中入学。
(三)县城区幼儿园的服务区域。
县城区的公、民办幼儿园不硬性划定服务区域。
民办幼儿园的服务区域大致为:刘湾社区、鲁家坝社区原则上就近在火车站幼儿园入园;康华园小区原则上在康花园幼儿园入园;丽都小区原则上在丽都幼儿园入园;鲁家台的莲花池区域原则上在莲花池幼儿园入园;商贸大街的新华书店至金都酒店路段两侧区域原则上就近在启明星幼儿园入园。
公办幼儿园的服务区域大致为:
县第一幼儿园:鲁家台社区全域和锦绣家园小区。
县第二幼儿园南园:下菜湾社区旬河大桥南头跨商贸大街经人行步道至黄虎西路55号以西区域。
县第二幼儿园北园:刘湾社区、鲁家坝社区全部区域。
县第三幼儿园:党家坝社区全部区域。
县第四幼儿园:小河北社区、老城社区全部区域,刘湾社区一组丰景佳苑1号、 2号、3号、4号楼,下莱湾社区旬河大桥南头跨商贸大街经人行步道至黄虎西路55号以东(老城方向)区域。
四、入学入园条件
(一)各镇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时,须持《入学通知书》按时间要求直接到学区所属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学前幼儿入园(校)时,须持幼儿计划免疫手册和无传染性疾病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定监护人和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的园(校)办理报名入园(班)手续。各镇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学区划分上如有区域条件限制的,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二)县直学校幼儿园招收的新生入学入园,须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人口子女。须具备:法定监护人与子女的户籍同在学区内,且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拥有产权的住宅房地址一致(不一致的按住宅房产权登记地址认定学区)。子女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按监护人户籍地址认定学区。
入学入园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的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口子女。须具备: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持产权证的住宅房。
入学入园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进城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须具备:法定监护人经商办企业场所在学区内,或其租住房屋在学区内,且在我县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之前在外县缴纳,但2020年12月31日前在旬阳办理了接续手续的等同对待,下同)。
入学入园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属外县户籍的,须另外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时间限于2020年12月31日前)原件、复印件及经营场所门店的图片资料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居住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法定监护人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出具,下同)一份。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具备: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真实务工单位、在学区内有固定住所,且在我县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
入学入园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属外县户籍的,须另外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或本人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一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务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城区新流入人员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入园。确需在城区居住生活的,法定监护人可持《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金洞初中、草坪九年制学校以及县城民办幼儿园联系入学入园事宜。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转入学生,须按上述学区范围及相关条件要求,经学校核查后报县教体科技局审批办理。学前幼儿入园时,须持幼儿计划免疫手册和无传染性疾病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五、招生程序
(一)核查发放入学通知。由各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会同户籍管理部门和村级组织,对具有本镇户籍的所有年满6周岁学龄儿童(父母双方户籍在本镇而儿童本人未上户口的包括在内)和上年度缓期入学儿童再进行一次核实登记,在确保无遗漏的前提下,将本镇今年秋季应入一年级的适龄儿童花名册和具有本镇户籍的所有小学毕业生花名册报送当地镇人民政府,经镇政府审核后印发本镇秋季小学新生和初中新生招生通知文件,并抄送县教体科技局和县教育督导室备案。各镇义务教育入学核查摸底和印发文件工作务于7月15日前完成(旬教体科发[2021]109号文件已做安排),并同时将《入学通知书》发放到每位学生的监护人手中。
(二)组织入学报名。
各镇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具体按照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具体指城关一中、城关二中、城关小学、城关二小、城关三小)和各公、民办幼儿园(具体指县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幼儿园和城区民办幼儿园)今年秋季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8月30日至31日2天,各校、园在组织完成本学区内的“四类”人员子女报名后若还有空余学位,最迟在9月1日上午8点前对外公布具体空余数额和招收“四类”以外人员子女具体方案,并在9月1日前将空余学位招满为止。
各镇人民政府和义务教育学校要督促本镇本学区家长依法送子女按时入学,切实保证应入尽入。因特殊情况需缓期入学或免予入学的,学校要告知法定监护人依法办理缓、免入学手续,并于9月1日前造册上报县教体科技局备案。
(三)建立新生学籍。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为新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核实学生幼儿信息,并在9月15日前全部录入全国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义务段新生要同时建立纸质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学籍登记表》《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等。各小学要及时向相应的初中提供毕业生必要信息和相关档案,配合初中学校为新生健全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招生组织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倒排日期,制定本校(园)招生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和要求,夯实工作措施和人员职贵。各校(园)长是本学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做好本学区内学生幼儿的招生入学(园)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和纠正家长在子女入学上的攀比、跟风思想,坚决遏制盲目进城、盲目择校现象,坚决遏制大班额。要加强上下联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妥善解决好招生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新问题。
(二)准确把握招生政策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本招生方案,吃透招生政策,准确把握招生工作要求。要全面摸排学区内每位适龄儿童,仔细核查每位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有关信息,做到不漏一人、不错一项。要严格招生政策,把好条件尺度,做好接待和解释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坚持均衡编班原则,防止产生大班额现象,努力赢得家长的信赖和群众的满意,实现阳光招生。
(三)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入学核查工作。各校要在9月份新生入学报名结束后,对照镇政府印发的小学初中新生花名册逐一进行核查,对未入学的要查明原因迅速动员入学,对动员后仍不能入学的,要及时书面报告镇人民政府,采取行政措施动员入学。对因故不能入学的要协助家长办理缓期入学手续。到外校就读的,要告知和督促家长及时办理学籍手续。同时,要以镇为单位,对各镇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0 岁”人口进行排查登记,续建《XX镇0-17岁人口花名册》,并于10月底前将各镇的“0岁”人口花名册报县局备案。
(四)认真落实特殊人员子女入学入园政策。各校要全面学习、领会各级有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入学、残疾人口子女入学、残疾儿童入学等政策,妥善解决好各类人员子女入学入园。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校应凭有关证件予以优先保证。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调入工作人员(包括军转干部)随迁子女入学入园,需凭工作调动文件、子女及本人《居民户口簿》到调入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幼儿园办理入学入园手续。
(五)切实依法依规维护招生秩序。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审核招生条件、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维护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禁跨学区招收学生幼儿,严禁通过私自考试或依据小学毕业成绩招收学生。一旦发现有违规招生现象,一旦出现起始年级的“大班额”或非起始年级的“新大班额”现象,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旬阳县2021年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
(全文公开)
附件:
旬阳县2021年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
学 校
控制规模
(班数)
控制学
生数
2021年计划招生班数
2021年计划招生人数
城关一中
24
1200
8
400
城关二中
36
1800
12
600
城区初中合计
60
3000
20
1000
城关小学
36
1620
6
300
城关二小
36
1620
7
350
城关三小
39
1755
9
450
草坪九年制
12
600
3
150
城区小学合计
123
5595
25
1250
第一幼儿园
27
945
9
315
第二幼儿园(南园)
13
455
4
140
第二幼儿园(北园)
6
210
4
140
第三幼儿园
13
455
4
140
第四幼儿园
7
245
7
245
公办幼儿园合计
66
2310
28
980
火车站幼儿园
6
180
3
90
康华园幼儿园
9
270
4
120
丽都幼儿园
6
180
3
90
莲花池幼儿园
3
90
1
30
启明星幼儿园
3
90
1
30
民办幼儿园合计
27
810
12
360
城区幼儿园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