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暖费能不交么?
入冬之后,北方绝大部分城市已经开始供暖,各地小区“蹭暖族”也正式上线。
所谓 “蹭暖”,是指在集中供暖的小区里,一些住户选择不交取暖费,利用楼房的传热特性,享受交费邻居的供暖福利。
为了避免故意“蹭暖”,一些小区要求所有住户都要缴纳取暖费。此外,部分省市也明确规定,报停暖气需要缴纳30%的基础费用。这虽然避免了一部分人白白享受供暖服务,但也引发了争议,一些住户认为,自家房屋空置或入住时间少,缴纳基础费用是强制消费,为此,还出现了不少法律纠纷。
“蹭暖费”到底该不该交?有热力部门表示,单个用户虽然暂停供热,但供热单位的服务责任并未终止,供热单位仍然承担着管理责任,为其配置供热设施、预留供热负荷,保留用户恢复用热的权益,以及在事故状态下的抢修责任,继而会发生必要的固定成本费用。也就是说,供热固定成本费用不会因停热而减少或转移。
所以即便是自家不用暖气,也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蹭暖费”。
图/图虫创意
邻居停暖,自家温度降低了?
多名网友公开表示,由于每年的供暖费用比较高,个人消费降级后,为了节约生活成本而“蹭暖”,“每年不开暖气,温度也不会很低” 。还有一些网友提到,楼上邻居总是“蹭暖”,自己不甘心,干脆也报停了暖气。
家住山东临沂的小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的房子属于边户,冬季供暖的温度不是很稳定。前几年,她和楼上楼下的邻居都开了暖气,温度能达到27度左右。这两年,楼上邻居报停了暖气,这让她家的温度降了4度左右。“最可气的是,他还跑来问我家有没有开暖气,温度怎么样,想知道自己蹭得值不值。”
今年入冬后,小墨的楼上、楼下、对门邻居都选择报停暖气,温度只能达到19度。她不清楚究竟是被“蹭暖”导致温度低,还是供热出现了问题,只能向物业和热力公司等单位反馈。
为此,有网友帮忙支招,建议她调节暖气阀降低温度,但小墨却觉得委屈,“交了钱只有19度,还不如人家蹭暖的。”
小墨提到,当地的住户如果不用暖气,只需要在每年期限内申请报停即可,并不需要缴纳“蹭暖费”。
“蹭暖费”实际上指的是基础热费,又称热能损耗费。有热力公司提到,之所以有此费用,来自于供暖行业的特殊性,热具有传导性,在供热过程中存在用热户向停供户传递热能的现象,为了补齐热量损耗产生的费用,因此收取一定比例的基础热费。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多地已经取消了报停暖气所需的基础热费。例如,小墨所在山东省供热条例作出规定,如果不需要供暖,只要按照规定时间报停成功,是不需要交一分钱采暖费的。
今年开始,辽宁沈阳也作出调整,办理停止供热,不再收取15%的基础热费。此外,河北承德、张家口、衡水等多市区也不收取“基本热费”。
与此同时,目前不少城市依然作出规定,居民暂停供热,需要收取采暖费总额的20%至30%的费用。
例如北京市于2022年10月25日正式公布并实施的《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供热指导意见》提到,居民暂停供热需要收取采暖费总额的30%。
对于收费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供热办解释,单个用户的采暖设施是供热系统整体的一部分,供热设施及供热负荷的配备并不会因单个用户要求停热而减少,要求停热的用户仍然占有供热资源。单个用户虽然暂停供热,但供热单位的服务责任并未终止,供热单位仍然承担着管理责任,为其配置供热设施、预留供热负荷,保留用户恢复用热的权益,以及在事故状态下的抢修责任,继而会发生必要的固定成本费用。
供热固定成本费用不会因停热而减少或转移。北京市供热办称,供热固定成本占比约为30%,供用热双方可参照上述比例收取停暖费基本费用,也可另行协商确定停暖费用。
除了北京市,西安市、太原市等地的基本热费比例也是30%,天津市的基本热费比例为20%,包头市基础热费比例则为15%。
中国新闻周刊采访了几个城市供热公司关于收取基本热费的理由,工作人员均表示,收取标准是依据当地政府部门出台的供热相关规定进行。太原市太原热力集团客服人员称,除了防止被“蹭暖”,供热单位的基本运行成本也不会因为用户停暖而减少。
“蹭暖费”引发的法律纠纷
各地对于“蹭暖费”的规定不同,这也引发了一系列供用热双方就停热范围、收费比例和停热期满延续等纠纷。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裁判文书网披露了大量有关报停暖气后是否收取“蹭暖费”,也就是基础费用的案件。
2022年吉林长春的一起案件中,业主塔某某与长春供热公司签订了《吉林省城市供用热力合同》,但在2018年起,他离开长春前往重庆,也就没有再向长春供热公司缴纳供热费用。为此,2018年12月,供热公司在其门口张贴缴费通知,并在逾期后对其房屋进行了断管处理,停止供热服务。
2021年,塔某某向长春供热公司主张恢复供热时,被长春供热公司告知,应在缴纳近四年的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1737.52元及违约金86.88元后,才能为塔某某修复断管,恢复供热。
由于多次沟通未果,塔某某将长春供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免除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违约金等,但被法院驳回。法院的依据便是《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其中提到,申请停止用热的热用户,应当向供热经营企业缴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
法院还提到,塔某某虽对供热设施运行基础热费提出质疑,但供热服务属于公众性服务,即便长春供热公司对塔某某的房屋进行了停热处理,但根据热能的辐射性和传导性原理,供热设施运行保障的基本费用并不会因塔某某家停热而减少,且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已有明确规定。
裁判文书网上,还有不少类似的案件。若当地规定了报停暖气需要缴纳部分基础费用,即便业主因未缴费或其他因素被停止供热,在法律诉讼中,仍然被判交纳这项费用。还有业主的地库未接通供热管道,仍被供热公司要求缴纳相应的基础费,但被法院驳回。
就在近期,陕西省秦都法院还公布了当地某热力公司起诉业主未缴纳“供用热力合同”中“基础费(蹭暖费)”纠纷系列案件181起。
秦都法院提到,某热力公司在没有取得集中供热管理机构供热《特许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亦未与集中供热管理机构和业主签订《特许经营许可合同》和《供用热力合同》,故认定其无合法及合同依据向业主收取30%“基础费(蹭热费)”。据此,秦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依法裁定驳回了原告某热力公司的所有起诉。
“蹭暖费”到底该收吗?
不用暖气还要缴费,不少业主表示不理解。也有律师表示,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是否需要供暖服务,物业公司无权在消费者没有接受供暖的情况下,强制要求消费者缴纳该笔费用。
就在2022年,陕西省政协委员司孜平还曾提出建议取消空置房“基本热费”。她认为,在市场经济下,商品交换必须遵循自由交换法则。热能属于商品,不能游离于法则之外,不取暖,就应不缴费。若仅因线路经过就收热损失费,那电力、天然气、铁路、道路、自来水、电信都应收取基本费,此种逻辑显然不通。“基本热费”可能对“蹭热”用户起到抑制,但依旧无法改变线路热损失、空置房蹭热、相邻住户热能耗散得不到补偿现象,无法解决实质问题。
不过,对于这一问题,某能源技术公司专家周亮(化名)给出了不同的分析。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没有消费就不应该交钱,然而,政府支持缴收基础热费,不仅要考虑个人,还要考虑企业和基础设施问题,“它是保民生的手段”。
周亮解释,供热基础设施在前期的投入非常大,需要后期相对稳定的收入,才能保证供热公司正常运转。除了前期固定成本,还包括后期的变动成本,这是随着用户用热量的多少发生变化的,“如果一个小区一家两家停了暖,供应公司的工作量变化很小,但如果有10%用户停暖,它的工作量并不会因此降了10%。”
清华大学的罗奥和夏建军曾在2019年发表《入住率对北方住宅供暖能耗的影响》论文,其中提到,集中供暖能耗的影响因素众多,由于工程及其他原因,一栋楼中部分用户未供暖的情况非常常见。供暖用户与非供暖用户之间存在户间传热。结合北方集中供暖区域系统连续运行的特点,如果存在不供暖的用户,将会导致原来热用户的供暖能耗大大增加。这也是供热计量在我国系统形式下难以取得成效的重要原因之一。
图/《入住率对北方住宅供暖能耗的影响》论文截图
上述文章提到,在低入住率的情形下,即使建筑围护结构良好,由于户间传热的影响,导致建筑单位面积耗热量大大增加,造成了巨大的能源浪费。而且随着外温气候条件降低,造成浪费的热量也就越多。
“根据文章分析,入住率63%的耗热量,相当于100%入住率耗热量的86.8%”,周亮补充,热力不同于水电气,并不意味着关停就完全不使用,对于供热公司来说,承担的费用也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因此,收取一定的基础费用也是合理的,“现在很多供热公司都需要政府补贴扶持,如果取消费用,热力公司可能也需要通过其它措施和补贴来保证正常工作。”
周亮还举例,如果不使用小区集中供暖,改用自安装壁挂锅炉或者空调,两者的费用对比一目了然,“也就能理解供热公司为什么要收取相应的基础热费了”。
对于如何减少“蹭暖”现象,周亮说,目前,可以通过分户计量按照用量收费,即按用热量的多少收取采暖费,用多少热、交多少费,“但这同样杜绝不了蹭热的问题,即便是非常节能的建筑,热传导的问题依然是无法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