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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创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网站编辑 2023-12-01 22:18)
文章正文

咸政办发〔2023〕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咸阳市创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市工作方案》已经2023年11月13日市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咸阳市创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市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参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陕法办发〔2023〕34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树立新时代政务公开示范市建设标杆,加快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就做好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市创建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重要决策和省、市开展“三个年”活动部署,以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为引领,通过创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市,着力提高政府服务效能,营造公平、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企业群众满意的服务型、阳光型法治政府。

二、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全过程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向社会通俗化、公开化解读政策;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公开效能,不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高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高标准建成全市统一、系统完备、管理规范、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政务公开体系;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打造政务公开咸阳品牌,争创全国一流。2024年年中,实现成功创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市的目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规定动作”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聚焦推动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建设、加速推进西咸一体化进程等中心工作,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或重大政策,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出台依据、草案解读及政策文件等全过程信息,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情况。关注企业群众期盼,全面公开高质量项目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等一系列惠民惠企政策及措施,不断加大义务教育、稳岗就业、涉农补贴、生态环境、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畅通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渠道,信件答复做到全流程管理,保证办件时效性、规范性和严肃性,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杜绝行政行为撤销和败诉的情况发生。

2.提升政策解读回应质效。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工作质量水平的通知》要求,制定完善各单位政策解读工作闭环机制,采用文字图表、图片视频和专家学者、领导干部等多元方式优化政策解读形式,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互相关联、同步公开。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率为100%,其他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解读率不得低于80%。公众网上咨询、政务热线咨询应在当日精准答复,答复过程存在信息收集、加工、整理的,答复时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周(月)”“公民代表进政府”“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等公众参与活动。

3.优化政务服务公开效能。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同步集中规范化公开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包括办事指南和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等要素,做到线上线下统一。加快推进高频事项清单管理、“跨区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优化网上办事服务效能,完善“好差评”体系和“惠企政策”专区,加快“秦务员”“咸企通”平台的推广与应用。

4.高标准建设政务公开平台。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省、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运用“3+4+5”监管体系,管好办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按照《咸阳市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案》(咸政办发〔2022〕52号)要求,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县、镇、村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巩固政府网站IPV6和适老化改造成果(IPV6三级链接支持率均不得低于95%),完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功能建设,高标准打造线上线下同步的政务公开平台矩阵。

5.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责任,成立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牵头抓,主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和“专人负责、全员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系统性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政务公开业务专题培训,做到全年全员全覆盖。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做深做实“关键动作”

1.扎实落实“三个年”活动部署。以《咸阳市贯彻落实“三个年”活动部署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咸政办发〔2023〕6号)为遵循,聚焦政府信息公开助推高质量项目推进、政务服务公开促进营商环境突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共15条措施,按照任务分工扎实推进落实,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要转换公开服务视角,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提供主动、精准、多样化的政策服务,建立定制化、专属化政策查询方式,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精准推送服务,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

2.巩固提升四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成果。依托现有建成的市、县、镇、村政务公开专区示范点,结合各层级实际和行业领域特点,条块化梳理政府信息查询、政策发布解读、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等内容,形成纵向分类清晰、横向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专区公开体系。认真总结归纳示范点建设方法经验,不断提升示范点建设标准、丰富拓展公开内容,对其他市、县、镇、村级提供政府服务且符合建设条件的公共场所应做到政务公开专区100%全覆盖。

3.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据国家部委标准指引和省上要求,继续梳理、汇总、优化31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逐条逐项核实公开内容,务必做到公开主体、渠道、载体、方式、层级与实际一一对应,杜绝“通过目录无法查到指定公开内容”的现象发生。要不断拓展延伸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公开渠道、形式,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四级政务公开专区、广播电视以及电子大屏、乡村大喇叭等平台,进一步扩大事项目录的公开覆盖面,以制作文字图表、图片视频等通俗易懂的解读形式,提高事项目录的知晓度。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陈出新“自选动作”

1.坚持系统化思维。继续丰富优化政务公开“123456”工作机制、“234”平台支撑和“3+4+5”监管体系,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制度化召开市、县两级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专题培训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绩效评估、目标责任考核和营商便利度考核,全方位、系统化、覆盖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发展,打造好独具特色的政务公开咸阳模式。

2.推广“政务公开+”模式。以三原县“政务公开+新时代文明实践”、兴平市“政务公开+乡村治理”、彬州市“政务公开+干部能力提升”、“高新(经开)区政务公开+高质量项目建设”为借鉴,依托线上线下各类政务公开平台,结合各级各单位实际,进一步延伸拓展“政务公开+”模式,发挥政务公开为民助企的重要作用。

3.延伸政策解读形式。以彬州市“老韩说事”、三原县“白鹿原说事会”“政策会客厅”为启发,摒弃单一公开主体思维,大力发展各地退休干部、教师,经济能人,农村乡贤为政策解读员,让政策更加通俗易懂;依托电信、广电、联通等网络平台,深度融合政务公开与数字乡村、智慧社区建设,智能推送涉农政策、“三务”信息和其他重要政府信息。

4.打造政务公开品牌。要认真总结归纳本单位政务公开做法经验,积极主动向《人民日报》、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改革工作动态》、《学习强国》、中央电视台等党政官方媒体刊物投稿和报送信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影响力,提升咸阳政务公开品牌效应。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3年10月)。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业务培训会,安排部署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和行业领域特点,制定本单位细化后的实施方案。

(二)工作推进阶段(2023年11月—12月)。对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参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陕法办发〔2023〕34号)要求和工作方案,集中组织工作力量逐条逐项落实工作任务。

(三)评估回访阶段(2024年1月—8月)。收集归整相关资料,报送任务完成情况,持续查遗补漏,接受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导检查,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书面、实地评估和回访抽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创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市工作专班,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切实解决工作难点堵点,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要结合各自实际和行业领域特点,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分阶段定期督促工作进度,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加强推进落实。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主动负起责任。对照方案内容,建立工作台账,具体责任到部门(科室)、到人,定期开展工作推进会、培训提升会,以高效的业务能力和扎实的工作成效为创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市提供坚实保障。

(三)加强经费保障。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市的经费保障,设立专项资金,提振各单位创建工作热情。加大政务公开平台软硬件改造提升经费投入力度,必要时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监测、评估和漏洞修复、安全防护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四)加强督促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将适时开展创建工作进度督导检查,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2023、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目标责任考核政务公开考核项、营商便利度考核的重要考量。对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工作约谈,取消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工作成效明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通报表扬,并在考核中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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