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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人 关于供暖时间和价格,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7-23 08:33)
文章正文

根据“巴计价费【2006】286号”文件,“采暖期统一为150天。即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正常缴费的用热时间均以150天为标准。”

采暖费的收费标准一般由州发改委核准下发。按建筑面积收费,供热单位无权决定,均严格执行物价局文件规定。

目前,采暖费的收费标准仍按巴计价费[2006]286号文件精神执行,即:1、居民生活取暖费收费标准为18.5元/ ㎡(含税,按建筑面积)。2、办公、商饮服务取暖费收费标准为19元/ ㎡(含税,按建筑面积)。3、对持有《低保证》的住户,取暖费收费标准为16元/ ㎡(含税,按建筑面积),差额部分1元/ ㎡由财政补贴。

城市供热价格由供热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供热生产成本是指供热过程中发生的燃料费、电费、水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工资以及其它应当计入供热成本的直接费用。

二、室内温度的标准是多少?依据是什么。

1、在冬季采暖室内温度这方面,国家出台明确规定,依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标准GB/T18883-2002文件规定第4条,冬季采暖温度在16~24摄氏度。

2、根据国家建设部《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CJJ/T88-2000)规定:供热系统运行期间,当用热户无特殊要求时,民用住宅室温不应低于16℃。

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冬季采暖室内热环境卧室、起居室设计温度取16~18℃”。国家制定的“2002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中的室内环境质量标准项,规定冬季采暖地区室内温度为16~21℃。

4、库住建发【2015】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库尔勒市供热保障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认真落实《关于明确巴州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住宅室内温度的通知》(巴建城[2014]89号)中巴州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住宅室内温度20℃±2℃规定,室内温度为18~22℃之间。”

三、报停暖为何还要缴纳50%的采暖费?

1、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1195号)第十五条规定:“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规定。新建建筑要同步安装热量计量和调控装置。既有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当进行改造,达到节能和热计量的要求,实行按两部制热价收费。”

2、依据州建设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经贸委、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库尔勒地区供热计量销售价格(暂行)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建发【2009】66号)第三条,供热销售价格收费办法:第(4)条“在采暖期内未用热的用户(报停用户等),只缴纳基本热费。”

3、依据巴州发改委巴发改价费【2011】383号“关于库尔勒地区供热计量试行销售价格的通知”:

基本热费(居民)=9.25元/平方米×供热建筑面积

基本热费(非居民)=9.5元/平方米×供热建筑面积

两部制供热价格是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供热价格。基本热价在固定成本基础上形成,按照用热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计量热价在可变成本基础上形成,按照计量数据计算。热用户一个采暖期的总热费等于基本热费与计量热费之和。这就意味着,无论房屋是否住人,用户都要缴纳一定的基础供暖费,即使要求办理停供,也不能例外。

热能具有辐射性和传导性,单个用户停热后,热量还是会通过四邻的墙体、楼板向该房屋进行传热,这就是户间传热。单个用户停热后,相邻用户要保持正常采暖势必增加热能消耗。其次,单个用户的采暖设施也是供热系统整体的一部分,要求停热的用户仍然占有着供热资源。这部分资源并不因单个用户暂停用热而发生转移或重新分配。同时,单个用户暂停用热后,供热单位的服务责任并未终止,供热单位仍然承担着管理的责任,以及在事故状态下的抢修责任。此外,供热单位的基本运行成本不因单个用户暂停用热而又明显减少。所以办理暂停供暖后仍需缴纳基本热费。

四、供热单位与用户的供用热责任范围(界线)如何划分?二级供热管网的维护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依据2007年1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第142号令,确定供用热双方的责任范围:第十五条 供热、水、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养护费用,按照下列方式承担:(一)用户室内部分或者用户单独使用的部分,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二)区分所有权建筑物以内共用部分,由该幢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分担;(三)用户室外或者区分所有权建筑物以外与城市公共管网连接部分,由该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分担;其中增加转换、调控设施、设备的,由该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人承担;(四)公共管网及其附属设施部分,由经营者承担;(五)供热、水、气收费价格中已经包括分户计量表初装费、维修费、更新费的,该部分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医价【2008】1544号”文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各地在核算供热成本时,供热管网的相关成本费用只核算到城市公共管网,二级管网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不能计入供热成本”。也就是说目前供热企业所收取的采暖费中不包括二级管网维护费。

4、库住建发【2015】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库尔勒市供热保障工作的通知》第二条:“小区二次管网的抢修。小区二次管网的产权不属于热力公司的资产,绝大多数由开发商自建,按照《物权法》规定小区规划区以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业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在发改委(物价局)没有出台二次管网的维护费之前,由该区域的全体业主分担。”

五、高层二次供热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

库住建发【2015】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库尔勒市供热保障工作的通知》第一条:“高层二次供热的运行维护管理。在发改委(物价局)没有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之前,维持原运行维护管理责任。二次供热的设备、设施的产权属全体业主,原由物业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管理的继续履责;部分特殊情况的二次供热,通过有关部门协调、签订供热协议的,原由热力公司承担运行电费的继续履责。”

六、关于暖费滞纳金的计收。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供热、水、气费。逾期不缴纳的,经营者可以自行或者通过物业管理委员会催缴,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用户收取滞纳金;也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热力公司与采暖用户成立了事实上的供暖合同关系,采暖期结束,作为使用暖气的用户应当履行支付暖气费的义务。若到采暖期结束仍未支付,热力公司可以从采暖期结束的次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违约金 = 违约天数×日利率×违约金额。

违约天数:从当年度停暖的次日起至缴纳暖费之日的时间段为违约天数。

日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最低贷款基准利率(一年以内)年利率执行。

违约金额:热用户的欠缴暖费金额。

七、为什么串联用户不能单独办理停暖?

串联供热的,它是以整栋楼为一个循环系统进行设计、安装的,单户停止供热会影响到串联的其他用户用暖。

所谓串联供热,可分为上供下回、水平串联及上供下回和水平串联混合的供热方式。这几种供热方式是:

1、上供下回式:单元住户供热设施循环分几路,从上至下进行串联水循环方式。

2、水平串联式:每层楼住户两家或者更多住户的供热设施分几路,水平串联在一起进行供热循环方式。

3、上供下回和水平串联混合的供热方式:住户供热设施从上至下和每层楼住户水平串联在一起串联供热循环方式。

水暖供热原理就是将锅炉加热的水,通过管道将热量输送到用户暖气片,再由暖气片将热量散发出去,使用后室内环境温度达到预定的温度。冷却后的水通过管道输送到锅炉进行加热,再输送至用户暖气片散热,如此循环往复,让环境始终保持预定温暖。

根据供热的原理,因几家供热设施串联在一起,如果其中一家用户将供热设施断开,将使供热循环热水无法输送到各串联的用户家中,从而使所有串联用户,无法正常得到循环热水,无法使串联用户在寒冷的冬天,得到温暖。

八、集中供热区域内不允许安装壁挂炉问题。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用户应当正确使用供热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禁止实施下列行为:(一)擅自连接、隔断、改动、增减供热管线、供热设施;(二)在非热计量收费的供热系统中擅自增加散热装置、安装热水循环装置或者放水装置;(三)擅自改变热用途;(四)其他损害供热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影响供热质量的行为。故用户不得私自改造壁挂炉、气包改地暖、增加散热器、增加管道泵等循环装置。

九、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一)用户室内用热设施出现下列情况,则不能完全达到或不能达到规定的供热温度:

1、用户家中暖气包及供热管道陈旧、老化、结垢严重,散热效率降低。解决办法:更换、维修、清洗、除垢。如更换暖气包时,要更换同型号的或散热面积相同的气包,切不可更换那种散热面积小的,否则将影响室温。

2、用户擅自增设暖气片、改变原设计管线、打通阳台、增加用热面积等。这样,破坏了设计的平衡,相互争热,用热量不足,温度会明显下降。因为设计院最初对系统设计是严格计算的,如有上述一个方面存在,必然会影响室内温度。解决办法:用户在原设计的基础上将多增加的设备拆除,恢复原状。将增加的面积有效的隔离起来,减少增加面积的用热。

3、擅自加装过水热。目前有大多数用户在室内(卫生间、餐厅)加装了过水热,方便了用户的洗浴、洗漱等。原因是用户用10℃左右的自来水经锅炉热水(60-80)℃预热(换热)后使用,肯定会吸收大量的供热热水热量,也肯定会使餐厅、卫生间的温度下降,更会影响整个房间的供热温度下降。单户循环的用户,只影响单户;如果是串联用户,每个用户甚至楼上楼下的或水平串联的用户,供热都是一个大的循环系统,且串联运行用户较多,一旦在系统上加装暖气片(组)、过水热,就会增大暖气水流的阻力,水流速度慢,则热散发的慢,室内温度必然会明显下降。解决的办法:用户在原设计的供热设施基础上将多增加的供热设备拆除,恢复原状或增大室内循环管径,增大入户的室外管网的管径。

(二)采用辐射式地暖管采暖的居民用户暖气不热主要原因:

1、用户首先检查自己的供回水阀门、锁闭阀是否打开,除污器是否堵塞。如果阀门失灵,需请物业人员更换阀门;若除污器堵塞,应及时拆洗过滤网。

2、管道有气导致地暖不热,地暖主管热,回水管不热,是管道里有气,导致热水不能进入到回路里不能进行循环。打开分水器上的放气阀放气,直至放出热水。

3、地暖分配器管路数少,地暖管敷设数量不够,地暖管敷设间距过大,管线长度超过规范,循环阻力大,散热量不够等。

4、地暖管内污垢过多,影响散热效率,应请专业人员冲洗地暖管线;

5、地板上部被家具等物品覆盖,减少了辐射式地板采暖的有效散热面积。

6、辐射式地暖的上部铺设的是隔热木地板,极大的影响了地板的散热效率。

(三)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供、回水温度:

1、供水温度不应大于60℃,民用建筑供回水温度宜采用35~50℃,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0℃。

2、地表面平均温度应符合以下规定:人员经常停留区温度适宜范围24~26℃,最高限制28℃,人员短期停留区温度适宜范围28~30℃,最高限制32℃,无人停留区温度适宜范围35~40℃,最高限制42℃。

(四)商业服务场所用户温度较低原因:

主要是商业服务场所客流量较大,人员进出频繁,加之墙体保温性能差,甚至整个墙体为单层玻璃幕墙,散热较大;门窗密封不严,冷空气进入较多,致使部分室内温度偏低。遇到这种情况,需经用热户与热力公司协商确定温度标准来解决。

(五)用户居室中暖气片热,但房间温度较低的原因:

1、新竣工建筑物房间潮气大,墙体较湿,传热散热较大,第二个采暖期就可改观。新建住宅空房率较高,散热较大。

2、旧建筑因采用木窗、钢窗等,密封不严,冷空气侵入较多;外墙无保温或保温性能较差,传热散热较大,致使室内温度上不去。建议采用双层钢窗或换成双玻璃塑钢窗;有条件的外墙做保温等措施,房间温度就会有明显提高。

3、旧住宅小区原为单位小锅炉分散供热,用户认为原自己烧的热,并入集中供热后效果不好,这种情况主要为:原来的分散供热一般锅炉房设备配置非常富余,过度供热,集中供热按相关法规科学供热,既保证了用户正常室温,又减少了环境污染;加之水质处理不好,管道散热片等结垢严重,流量减少,致使供热效果减弱,建议更换管道和散热片,均可解决问题。

4、旧建筑外墙体因没有保温层;楼顶保温性能差;靠楼顶层、山墙的用户因保温效果差,导致室内温度偏低。

5、家庭装修严重,暖气片大面积覆盖,致使热量散发不出来。室内暖气系统的设计负荷是指裸露在室内的散热情况计算,如果室内装修严重或经窗帘等物品覆盖,影响其散热量,继而影响了室内温度。所以家庭装修,尽量将暖气片少包装。

6、擅自将原无暖气设施的厨房及阳台与室内打通,增加供热面积,但供热管径未变,流速流量相应减少,虽增加暖气包,室内温度仍偏低。

十、换热站冬季运行期噪音太大的问题?

我们是根据小区建设规划的换热站,同时也是符合环保要求的。

十一、用户阀门管道过滤网清洗维修的问题?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供热、水、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养护费用,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一)用户室内部分或者用户单独使用的部分,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

(二)区分所有权建筑物以内共用部分,由该幢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分担。

十二、供热设施为什么不可以随意改动?

1、集中供热是一项系统工程,若随意改动,会使采暖设计参数改变,造成暖气片散热分布不均,影响采暖效果。

2、多数装修人员不具备暖通专业知识,供热设施改动后,容易出现接口不严、管道坡向错误、管径偏小等问题,特别是现在的新材料,虽与铁管规格管径相同,但实际管径小一号,并且铜接头热熔接头在连接管道时会缩小管径等,加大阻力,造成不热、泄露和气堵,不仅影响您的采暖效果,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单元采暖系统的循环。

3、装修时对暖气片包装修饰,即减少了热量的散发又给维修带来麻烦,不仅影响采暖效果,而且当暖气片出现故障,就不得不拆除装饰板进行维修,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为此,供热企业提醒市民装修时要请暖通专业人员设计,以保证正常采暖及设备维修。

十三、开始供热时为什么要进行多次排气?

开始供热时暖气包会大量积气主要原因是:停暖后用户有进行供热设施维修、改造、新接暖等情况,原有系统内的水被放走,使管道内积气,致使供热循环不畅,需及时排气。另外,供暖系统在运行中,管道内部会因压力及温度的变化,不断有气体产生,这些气体往往存在系统的最高点,而这些气体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产生气塞,阻碍水的流动,导致散热器不热。而楼上安装的自动排气阀因年久失修或质量问题,很难及时排出气体,因此,需要人工进行多次排气。

十四、用户为什么不能取用供热系统中的水?

暖气片的热量靠采暖系统中热水的循环来实现,若取用暖气片中的热水,极易造成供热系统因缺水而形成气堵,片区水压不足,无法保证正常供热,并直接影响用户供热效果。另外,热水被放走后,换热站不得不向供热管网内添加冷水,保持水压,造成水、热等资源的浪费,还会严重影响供热效果。同时,为防止管道、阀门腐蚀锈化,保证供回水循环畅通,热力公司在水中加入了一定量的化学药剂,长时间直接使用暖气片中的热水会损害您的身体健康,若误食、误用后还会对身体造成不良后果。

十五、为什么停电、停水对供热有影响?

集中采暖用户暖气里的水是通过供热站或换热站的循环水泵把加热的热水输送到用户的供暖设施中。如果停电,循环水泵将停止运转。供暖系统中热水将停止循环。滞留在暖气管里的热水不再被加热,温度会下降,所以停电会影响供热。因供热系统有失水现象,如果停水,供热管道缺水会影响整个系统的压力和流量及锅炉安全运行,供热管道里要有足够的水量才能保持热水的正常运行,一旦停水会导致供热亏水或气塞,所以停水会影响供热。

十六、购买二手房的用户注意事项,怎样办理过户手续?

购买二手房的用户,须在与前房产进行房屋交易前,到我公司收费网点查询前房主是否有采暖费欠费情况并结清;过户后需及时持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公司收费网点办理过户变更手续。

十七、怎样的热用户可以申请报停用暖?申请报停用暖的原则及时间,报停供暖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和申请程序?报停用户恢复供暖如何办理?

1、在我公司集中供热区域内,用户家中的供热管线必须是分户循环控制,而且是控制阀门出户的热用户,在当年度采暖期不用热的,可以申请报停用暖。

2、申请报停用暖按照一个供热期申请一次的报停原则。申请办理报停用户必须在每年10月15日之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报停供暖申请程序和提供的资料:对符合申请停暖条件的热用户,须持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收费网点领取《停止用暖协议书》,自行完成断暖后,联系片区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签字确认,然后再到收费点签订《停止用暖协议书》,同时交纳当年供热期50%的基本热费。因偷暖造成公司(各片区)强制性断开热用户的供暖系统,恢复供暖的工作和费用,由热用户自行承担。

3、报停用户恢复供暖的办理程序:

当年度申请报停暖的用户在报停期内原则上不再恢复用热,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恢复供暖的,热用户需到收费网点重新办理用热申请,填写《恢复供暖申请表》,经供热站、客服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后,补交齐本供暖期全额暖气费,可恢复供暖(偷暖用户不予办理)。

温馨提示: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18~22℃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60%。

温度不是越高越好:当温度低于12℃时,80%坐着的人感到冷,活动着的人有20%以上感到冷,卫生学将12℃作为建筑热环境的下限。

如果室内温度长时间过高:会影响人的体温调节功能,引起体温升高、血管舒张、脉搏加快、心率加速,人就会神疲力乏、头晕脑涨、思维迟钝、记忆力差。同时,由于室内外温差悬殊,人体难以适应,容易患伤风感冒。

如果室内温度过低:则会使人体代谢功能下降,脉搏、呼吸减慢,皮下血管收缩,皮肤过度紧张,呼吸道粘膜的抵抗力减弱,容易诱发呼吸道疾病。可能会引发老年人心脏供血不足,从而引发心绞痛或者心梗。小孩可能会上呼吸道感染、手足口病、腹泻等等。

END

编辑:马春梅

责编:马悦 项国栋

审核:蔡倩倩

监制:余小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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