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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人民政府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7-31 12:57)
文章正文

第三条  市人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组织人才交流活动;为各类人才提供相关服务;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全市智力引进工作;负责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干部工作调动。

(三)代市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负责市直事业单位股级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考核与任免;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年度表彰奖励和各类专项奖励。指导、审核政府工作部门制定指标框架,建立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政府工作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职能工作、共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结合民主测评、表彰加分等进行整理、汇总。强化绩效管理观念,优化指标体系,规范程序方法,发挥考评结果作用。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执行就业援助、职业培训各职业资格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统筹管理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就业和再就业以及外来(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负责创业贷款的审核发放工作。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综合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工作;制定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以及社会保障执行情况监督工作;查处和移送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案件;负责人社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待遇标准;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市级以上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高中级职称申报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归口管理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和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受理人事和劳动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事和劳动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担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433-6222942

        地       址:敦化市敖东大街1051号

        邮政编码:1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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