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宝鸡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51号)和《关于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宝人社发〔2017〕116号)相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6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7日至2003年7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45周岁。具体岗位年龄要求以招聘计划表(附件1)为准;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至13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详见《2021年宝鸡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寸彩色照片3张、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初审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请考生将报名表和复印件按所需报名材料顺序装订成册(2份)。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资料送市人社局进行确认并确定面试人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方式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部分岗位将视报名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并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重点从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职位空缺,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岗位空缺依次递补,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环节和要求事项均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3.请遵照当地防疫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健康二维码查验。
4.政策咨询电话:0917-3260185。
附件:
1.2021年宝鸡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x
2.2021年宝鸡市市级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专业参考目录.doc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