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检察院事迹材料
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41人,党组班子成员8人。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的精神和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勇创一流的进取精神,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运行,有效推进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2011年,第四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殊荣,整体工作在全省182个基层检察院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2012年在全市目标考评工作中取得五个单项第一和目标管理优胜院荣誉,两年综合考评名列第一,被省委政法委选树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单位,被市委宣传部推荐为全省“学习型党组织标兵”。
一、围绕职能抓办案,业务建设取得新进展
我院把履行检察职能,为区域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作为主要任务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始终。
1、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效显著。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惩治腐败这一热点问题,不断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大要案工作力度,取得显著成效。两年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24件35人,其中大案23件34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4件16人,其中特重大案11件1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反渎、反贪工作在2011年全省同类院目标考评中分别名列第一名和第二名。2012年重点查办了省纪委交办的密山市国资局原局长苏凤艳涉嫌受贿案,得到上级院领导的充分肯定。结合办案深化预防工作,对职务犯罪大要案进行了个案预防,对恒山棚户区治理工程进行了专项预防,举办全区煤炭系统廉政建设法制教育讲座。完善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向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努力从制度上、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2、惩治刑事犯罪力度加大。对严重暴力刑事犯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严审细查,注重实效,严把案件质量关。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移送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6件144人、266件368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88件98人,提起公诉186件254人,办案准确率、法定时限办结率均为100%。共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批捕决定2件3人、不起诉1件2人;适用简易程序89件、普通程序简化审16件,减少了社会对抗。共受理来信来访126件,其中来信42件,来访84件,均得到处理。没有出现一起非正常进京到省访案件。
3、强化法律监督效果突出。在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中,向侦查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8次,纠正漏捕6人,追诉4人,防错诉2人。率先在全市建立起与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平台,并已初见成效。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我院提请市院抗诉并改判1件1人。在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向市院提出民事抗诉8件,全部得到支持。加强监所检察工作,对监外执行人员定期进行检察两次,纠正违法28件,制发《检察建议》14份。
二、围绕教育抓队伍,干警素质得到新提升
以队伍建设作为有力抓手,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
1、班子凝心聚力,务本求实。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从实实在在的事情做起,把温暖送到每位干警的心坎上。崭新的通勤车、免费的午餐,日常饮用净化水等,使干警快乐地工作。班子作风民主,做事公道,任人为贤,赢得了全院干警的信任和拥护,提拔重用的8名干部,全部德才兼备,政绩突出,干警认可、服气,树立了班子的威信。党组连续多年被区委评为一类班子,2011年被市委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现任检察长在2012年初换届选举时,以满票当选。
2、干警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和指导检察工作,干警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有了较大提高。两年来,先后有6人加入中国共产党,12人荣记三等功,54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我院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举办新刑诉法、侦查技能、执法规范等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升。在全市检察系统新刑诉法知识竞赛中荣获团体第二名,在全市侦监、监所业务竞赛中,均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1人入选省级反渎职侵权侦查人才库,1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3名干警在省、市演讲比赛中获奖。我院开展的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受到省、市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围绕机制抓管理,案件质量得到新提高
狠抓机制建设,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1、突出一个“严”字。从纪律约束和监督管理上下功夫,以良好的机制促进公正廉洁形象的树立。坚持实行“一案三卡”制度,对自侦案件实行监督,实行重要执法活动集体研究等制度,以避免决策失误,推行“阳光执法”,不断完善“检务公开”制度,通过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来院参加案件评查、视察座谈等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着眼一个“实”字。建立健全业务工作规范、办案安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案件管理等工作制度70余项,把干警执法行为和案件流程过程置于严密的约束和控制之下,避免错案和违反纪律行为的发生。两年来,所有案件都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无一错案。
四、围绕服务抓形象,检察面貌实现新变化
为了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我们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检察机关的形象建设,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1、参与社会管理,树立执法为民形象。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在红旗乡、二道河子社区建立了检察联络室。联络室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90余人次,及时化解、调处了5起社会矛盾。接到举报线索3件,据此侦破贪污案件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检察联络室建设经验在全省“两室”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交流。
2、为非公经济发展服务,树立保驾护航形象。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积极与区工信局和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建立联系点和联系制度,通过建立联系卡、设立热线电话、定期走访等形式形成了与重点保护企业联系常态化。深入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以案说法讲座9次。率先在全市召开了“恒山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座谈会,并向企业公开“六项服务承诺”。通过定期到企业宣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职能、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企业人员学法、懂法、守法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
3、开展联建活动,树立服务群众形象。引导干警从小事做起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先后与柳毛村、民主村建立联合党支部,为柳毛村筹建党员教育室、图书室和活动室,帮助民主村建设文化娱乐广场,捐赠上万元的电脑、音响等设备。与24名农村特困党员结成帮扶对子,定期进行走访慰问,送去现金、白面等物资,为他们排忧解难。
五、围绕科技抓基础,信息化建设实现新突破
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务保障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探索信息化网络技术在办案、办公以及队伍管理等方面的应用,逐步形成了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信息化建设“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实现了以信息化覆盖、贯穿业务、队伍和综合事务管理的全过程。
1、硬件建设得以发展。投资100余万元,更新高配置液晶电脑、高端笔记本电脑、高效多功能打印机等硬件和办公办案软件,为实现网上公文流转和办公办案自动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2、科技含量得以增强。专业技术用房拥有与外界完全分离的独立办案区,设有现代化讯问室,对讯问活动全程监控。配有无声双向指挥系统,对犯罪嫌疑人交待证词进行录音固定,提高了审讯质量,提高了成案率,有效防止了案件的流失。
3、工作效果得以提高。办公部门实现了公文网上即时传输、举报电话自动受理;刑检部门实现法律文书网上自动生成;侦查部门实现讯问全程动态监测;队伍建设、机关管理等全面纳入科学化、正规化的管理轨道,信息化建设保证了工作的快捷高效,处处显示出现代检察机关的气息。
回首来时路无怨无悔,展望新征程任重道远。如今的恒山区检察院正沐浴在规范执法的光芒中,行进在创先争优的征途上,以昂扬的斗志,惟先誓夺的精神,努力谱写着检察事业新的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