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639/2023-00002
发布机构: 宝鸡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5-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财政局202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3-03-31 08:39:55 浏览次数:次
2023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地方财政收入增长7.5%左右,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做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的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持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拓展预算管理制度改革“1+8”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全市财政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1.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的中心任务,强化系统观念、运用科学方法,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上扛起历史使命、展现财政担当。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决把政治性作为第一属性,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从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汲取做好财政工作的科学方法。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化拓展预算管理制度改革“1+8”工作机制相结合,从全局和大局上学习、思考、谋划财政工作,领会科学理念,掌握正确方法,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底线思维,以更高标准推动财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3.坚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财政工作实践,将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体现到预算安排、政策制定、推进改革的全过程。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全力支持谋划实施深度项目,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干部作风能力,鼓足奋进干劲、扬起大干势头、树立鲜明导向、凝聚拼搏合力,以开局即决战、起步即冲刺的精气神,奋力谱写财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持续狠抓财政收入,着力做大财政蛋糕
4.紧盯重点抓税收。重点关注郭家河煤矿和招贤煤矿扩能、正威新材料产能释放、吉利混动新能源汽车和淮海汽车钠电新能源车投产上量等新增产能,紧盯钛谷新材料产业园、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西凤酒城、中车时代制造基地、航天液体发动机等项目建设,密切关注房地产、装备制造业、有色金属等行业恢复状况,财税银加大联席,跟踪调研分析,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努力实现企业发展和税收增长双赢。
5.密切协作抓非税。主动加强与执收单位沟通协作,及时了解研判非税收入趋势,解决堵点瓶颈问题,充分传导非税组织压力,最大限度激发执收单位组织收入积极性,紧盯砂石资源、闲置资产处置和矿产资源出让收入,积极跟进大案要案办理进度,加快案件款入库进度,充分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
6.统筹兼顾抓基金。统筹执行好“四本”预算,抓好政府性基金收入,特别是多措并举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组织力度,摸清存量、新增土地底子,对收益较高、且短期能出让并收回资金的宗地及时报政府研究,加快出让进度。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发债、融资等方式,增加“净地”“熟地”出让比重,规范土地招拍挂市场,增加土地出让收入。建立自规、住建、税务、财政等部门联动的二级市场巡查和查处工作机制,对欠缴的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催缴入库。
三、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7.支持提振市场信心。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突出对中小微企业以及特困行业的支持。持续扩大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进一步支持其做大小额担保规模,扩大短期流动性支持业务规模和业务覆盖面,优化并拓展“产业贷”担保业务规模,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8.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适当扩大投向领域,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持续形成投资拉动力。抢抓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储备包装一批高质量的项目,最大限度争取上级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支持,力争做到专项债券发行额度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逐步壮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规模,聚焦制造业、旅游业、现代农业等领域高质量项目,加大基金的投放和运营,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全市实体经济。
9.支持促进释放消费潜力。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支持持续发放电子消费券,开具“有奖发票”,支持优化消费环境,着力扩大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激活餐饮、文旅等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促进消费扩容。全力支持打造商业步行街、夜间经济聚集区和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提升城市消费品质。推进县镇村三级商业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水平。
10.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023年至2025年,市级财政每年分别安排5亿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指导监督主管部门用好用活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足额兑现落实制造业“1+5+N”政策体系、旅游产业及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培育、品牌建设、人才引育、金融服务和13条重点产业链提升,带动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全力支持科技创新,着力激发创新活力
11.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推进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加快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信贷、产业基金和风险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聚力打造一流创新平台、一流创新主体、一流创新生态。
12.优化配置创新资源。集中资金支持加快秦创原(宝鸡)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推动一批重大科创项目落地。落实好研发奖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重大技术装备补贴等财税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用好人才专项资金,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13.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持续开展百项科技成果专项行动,推动一批标志性示范性成果转化应用。深入实施医工交叉、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等“两链”融合重点项目,支持建设一批共性计划研发平台和中试示范基地。
五、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支持乡村振兴
14.支持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建设标准亩均不低于1500元,示范田亩均不低于2500元;支持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保险政策扩面提标增品。
15.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和“六个精准”增收措施,保持财政支出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逐年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占比,今年将土地出让收益的25%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集中资金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16.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在继续支持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1+10”管护机制的同时,以农村道路、供水保障、数字乡村、农房安全等为重点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防疫、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17.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聚力落实《宝鸡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村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水平,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聚力打造县域首位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拓展农担宝鸡分公司业务规模,加快设立县区办事处,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率。
六、增进民生福祉,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18.强化就业优先导向。调整完善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用好就业资金,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19.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扩大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和基础教育提质攻坚,支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促进中职学校“双达标”,支持工会幼儿园建设、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省级“双高”院校、宝鸡文理学院创建宝鸡大学,完善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全面落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20.加快推进健康宝鸡建设。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目标,全面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举措,支持做好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医疗救治,积极稳妥化解以前年度疫情防控相关欠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加快卫健重点项目建设,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及能力提升项目。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2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中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实各级财政在养老金提标补助等方面的支出责任。适度上调企业职工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低保”、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准备工作。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应对人口老龄化。
22.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力落实《宝鸡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支持文旅商体融合发展,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办好全省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深入开展文化下乡、送书送戏送展览下基层等文化活动,继续推进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益设施免费开放。
七、加快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支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23.支持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统筹各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秦岭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加快兑付小水电站拆除后续补偿,持续做好退出小水电生态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支持数字秦岭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24.支持加快推进渭河治理。抢抓国家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财税支持政策实施的机遇,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支持。用好市级专项资金,支持实施渭河市区段生态治理暨堤防加固工程,深入推进全域治水三年行动。
25.支持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支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攻坚”行动,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支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26.支持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贯彻落实《陕西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稳步推进能耗双控、能源替代和碳汇建设。完成中央财政国土空间绿化试点项目,支持启动北坡绿色“宝道”、南山户外运动休闲步道等项目建设。
八、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27.兜牢县区“三保”底线。全面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的基层“三保”责任,建立县区“三保”预警约谈通报机制,填报“三保”热点标识,强化“三保”支出预算执行硬性约束。加强“三保”支出库款保障和运行监控,切实防范化解“三保”风险。
28.坚守债务风险红线。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构建更加完备的政府债务“借、用、管、还”穿透式、全过程、跨部门管理体制机制,力争使政府债务管理实现新突破。加大违法违规举债问责力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压实债务单位偿债主体责任,通过增收节支、资产变现等方式,加大债务化解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化解任务。积极配合推进市县融资平台整合升级,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严防风险外溢。
29.筑牢民生保障防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界定基本民生范围,加强民生保障能力评估、社会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价管理,对民生政策和项目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民生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九、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健全现代财政制度
30.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以“1+8”工作机制为抓手,促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质增效。完善财政资源统筹机制,加强“四本预算”统筹,健全结余资金收回使用制度,加强闲置资产处置和调剂使用。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项目库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
31.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中省启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市与县区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以下财政体制。
32.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着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提质增效,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激励约束,健全预算绩效评价、反馈、整改、提升闭环管理机制,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要围绕拓展项目领域、严把绩效关口、加强方案评审、科学选用方法、提高评审质量、防控评审风险等重点环节出实招、求突破,巩固扩大事前绩效评估与项目预算评审联动机制实施效果,加强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将评估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探索开展市对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多维度、多环节考核财政管理水平和改革成效,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扩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探索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绩效管理,用好绩效评价结果。
33.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健全常态化制度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优化直达资金范围,实施资金分类管理,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进一步提升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和支出效率,全面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直达资金用得又快又准又好。
34.统筹推进其他改革。全面加快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扩大覆盖范围。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杜绝养懒人现象。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开展集中采购机构竞争试点。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资产盘活利用力度。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和财务监管职能,支持国有金融资本做优做强。
十、勇于自我革命,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35.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进一步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领财政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宣传推广宝鸡经验,着力讲好财政故事。
36.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统筹推进机关党委、会计行业党委、各党支部和局属企业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使基层组织战斗力硬起来、组织力活起来、凝聚力强起来。
37.着力抓好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把党性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新修订的《党章》,将高标准和严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全过程,让财政党员干部在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努力锻造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理财铁军。
38.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组的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领导干部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更好激发财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落实见效。
39.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深入贯彻落实“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巩固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扎实开展“一走出、三走进”活动,即:走出机关、走进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走进预算单位、走进市场主体,把起步冲刺、决胜全年的干劲鼓起来,把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导向树起来,把奋发进取、奋勇争先的状态提起来,把知责担责、团结奋斗的合力聚起来,以更加过硬的作风,推进财政工作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40.持续抓好文明创建工作。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抓好全国文明单位复检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统一战线工作共同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带动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参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推荐身边好人”、道德讲堂、志愿服务、文明实践、“我们的节日”、爱国卫生、交友帮扶、扶贫帮困等各项文明创建活动,以文明创建促进财政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