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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1-10 09:50:27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宝鸡市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办函〔2023〕87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宝鸡市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10 09:48:18 浏览次数: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殡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全面推进我市殡葬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宝鸡市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加强殡葬管理工作联合执法,督促指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殡葬管理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强化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教育管理,修订完善和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亡故后丧葬待遇政策。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配合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厚养礼葬、丧事简办的文明殡葬新风。
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受理违法安葬行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殡葬建设重大项目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牵头负责核准殡葬服务收费价格。
市公安局:负责市级以下各级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管理工作,查处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等殡葬领域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逝者户籍核销以及殡仪服务场所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经营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审批监管等工作;牵头稳妥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殡葬违法违规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以及殡葬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亡故后丧葬待遇政策。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保障纳入专项规划的殡葬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工作,协同相关部门查处违法占地建设殡葬设施行为。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市区丧事活动规范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查处在城市公园绿地区域内违法建设的殡葬设施、坟墓等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殡葬服务场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尾气排放监督检查工作,协同相关部门查处破坏生态环境修建坟墓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县区推动农村移风易俗等乡风文明建设,协同相关部门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坟等行为。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营利性演出个人、团体等参与丧葬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同相关部门查处旅游景区内违规建墓行为。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和太平间的管理工作,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做好卫生防疫。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殡葬机构乱收费、行业垄断以及市场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违法行为。
市林业局:指导林区内墓地祭扫防火工作,协助制定林地、墓地融合发展规划,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规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查处非法设立骨灰存放设施以及向宗教教职以外人员销售安放骨灰格位并变相开展经营活动等行为。
四、联席机制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参会人员为联席会议成员。视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县区政府和其他市级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殡葬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具体人员名单由办公室根据各成员单位及成员职务分工确定。
(三)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另行发文。
(四)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李武发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陈焕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天宏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齐惠强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胡惠荣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陈 军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鹏 市发改委副主任
边卫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肖关社 市民政局副局长
问起奋 市财政局党组专职副书记
张建彬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孙晓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张蓉国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李军旺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国栋 市农业农村局一级调研员
付惊涛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宁海波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杨小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郝红兵 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
李 婷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