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陕西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陕西省西安市原副市长强小安(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强小安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