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启动2024年
西安英才计划
人才项目申报工作
启动!
为加快吸引集聚更多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人才在西安创新创业,进一步服务助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为全市“六个打造”和“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提供人才支撑,近日,我区按照市委人才办统一安排,启动“西安英才计划”人才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西安英才计划”
“西安英才计划”支持符合西安市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方向、服务全市“六个打造”和“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因属地化管理原则,申报单位须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我区)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西安英才计划”
顶尖人才项目
01
招聘时间:2024年3月10日,10:00
申报人应达到我市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入选条件和水平,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申报人应组建5人以上创新创业团队,团队成员至少2人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不少于总人数的80%。团队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发转化目标,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自主创业的申报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含技术入股,不允许代持股);企业引进的人才团队,申报人及团队成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申报人本人要确保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团队其他成员应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
3.所在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50%。
4.所在企业获得投资机构投资轮次不低于3轮或累计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或市场化估值超过5亿元且尚未上市。
5.所在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大于3000万元或近两年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额15%。
6.实施项目核心技术水平国际领先、国内一流,并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对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团队,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领军人才项目
02
领军人才项目分为创新和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创新人才项目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应在本通知下发日之前,与申报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3万元。企业主要创办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申报。
(3)曾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位,或在世界500强企业等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且有3年以上任职经历。
(4)曾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或作为项目负责人获省部级以上重要科技奖励,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申报项目具有重要创新性和发展前景,成果具有重大的产业或社会价值。
(5)所在用人单位应为新型研发机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等,或依托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开展前沿科学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
2.创业人才项目
(1)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申报人应组建5人以上创业团队,团队成员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不少于总人数的60%,团队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申报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含技术入股,不允许代持股),核心团队成员应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
(3)创办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50%,企业创办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4)创办企业获得投资机构投资轮次不低于2轮或累计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或市场化估值超过3亿元且尚未上市。
(5)创办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大于2000万元或近两年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额12%。
(6)创业项目技术水准国内一流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能进行产业化发展并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能够引领我市该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菁英人才项目
03
菁英人才项目分为创新和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创新人才项目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应在本通知下发日之前,与申报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企业主要创办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申报。
(3)曾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位,或在国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且有2年以上任职经历。
(4)曾作为核心成员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以上重要科技奖励,学术、技术水平达到省内一流、市内领先。研究工作能够给所在单位带来关键性技术突破或管理创新,成果具有较高的产业或社会价值。
(5)所在用人单位依托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开展前沿科学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
2.创业人才项目
(1)创业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申报人应组建5人以上创业团队,团队成员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不少于总人数的50%,团队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申报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含技术入股,不允许代持股),核心团队成员应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
(3)创办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50%,企业创办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4)创办企业获得机构投资或累计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市场化估值超过2亿元且尚未上市。
(5)创办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近两年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额10%。
(6)创业项目技术水准国内一流、省内领先,能进行产业化发展并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三、支持政策
“西安英才计划”
顶尖人才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领军人才创新项目给予50万元资助,创业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菁英人才创新项目给予20万元资助,创业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四、申报程序
“西安英才计划”
1.申报人填写对应项目申报书,准备附件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审核公示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核后汇总报送区委人才办。
3.区委人才办推荐报送至市委人才办。
4.市委人才办组织专家评审及综合审核。
5.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西安英才计划”
1.强化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请于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前将经本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汇总表报送区委人才办,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务必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确保项目质量。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资料审核,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建设需要,突出人才实际贡献和作用发挥情况,注重挖掘、推荐创新创业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明显的人才项目。
3.严肃工作纪律。申报单位及个人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申报单位沟通联系,电子版材料经区委人才办审核通过后再通知申报单位打印、装订纸质版申报材料,避免重复浪费。
4.避免重复申报。每名申报人在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已在“西安英才计划”支持期内的人才及项目不再申报。通过区委人才办及西安市委人才办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计划(项目)的高层次人才,不再重复申报“西安英才计划”。上年度已通过答辩评审,但实地考察未通过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5.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89628092(碑林区委人才办)
电子邮箱:blqwr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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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书及填表说明
申报情况汇总表
(来源:区人才发展中心)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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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人才申报 | 碑林区启动2024年“西安英才计划”人才项目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