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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4-05 21:24)
文章正文

一、桂林市“十一五”金融业发展回顾. 3

(一)金融业规模不断扩大. 4

(二)金融业改革创新不断深化. 7

(三)金融服务地方能力不断增强. 10

(四)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凸显. 11

二、“十二五”金融业发展面临的优势与机遇. 13

(一)区位优势日趋显现. 13

(二)经济带动力持续增强. 14

(三)金融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14

(四)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14

三、“十二五”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困难. 15

(一) 激烈的区域竞争带来了巨大挑战. 15

(二)金融业总体实力仍较薄弱. 16

(三)金融发展环境有待优化. 16

(四)金融发展创新不足. 16

(五) 金融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较紧缺. 17

四、“十二五”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7

(一)指导思想. 17

(二)基本原则. 17

(三)目标任务. 18

五、“十二五”金融业发展重点. 20

(一)强化金融要素支撑. 20

(二)加强金融主体建设. 22

(三)加快金融创新步伐. 24

(四)提高对外开放合作水平. 26

(五)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27

六、加快“十二五”金融业发展政策保障. 29

(一)加强金融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29

(二)出台扶持政策. 30

(三)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2

(四)完善金融监管. 32

(五)强化实施保障.. 33

桂林市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金融业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十二五”时期是桂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桂林金融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面对日趋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全面总结回顾“十一五”以来我市金融业发展情况,按照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十二五”金融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理清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对于做大做强桂林金融业,增强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按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依据《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我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一、桂林市“十一五”金融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市金融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同时,自身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金融改革稳步推进,对外开放进一步提高,金融规模不断壮大,资产质量不断改善,经济效益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与此同时,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区域金融安全进一步巩固,金融的集聚辐射功能明显增强,金融业对经济社会支持力度不断提升。

  (一)金融业规模不断扩大

  “十一五”末,金融业增加值为45.35亿元,比“十五”末增长1.56倍,年均增长15.8%,分别超过同期GDP年均增长率和第三产业年均增长率2.3和3.7个百分点;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3.5%上升为4.1%,占第三产业比重由8.6%上升到11.1%,金融业已成为桂林国民经济特别是第三产业的重要构成。

  1.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健全。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引金入桂”战略的大力实施,各门类金融机构加快向我市聚集。“十一五”期间,新入驻我市或开业的金融机构26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6家、保险机构11家、证券营业部3家、期货公司1家,另外新开业小额贷款公司5家。截止到2010年末,全市拥有银行、保险、证券、期货、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多类金融机构,其中,除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和桂林银监分局外,银行业金融机构28家(政策性银行1家、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3家、城市商业银行1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农村合作银行13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村镇银行2家、资金互助社1家),保险机构21家,期货公司1家,证券营业部13家,此外,小额贷款公司5家,担保公司103家,初步形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股份制银行和农合行为两翼,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保险、证券期货及其他形式为补充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目前,我市拥有了全国仅5家、广西唯一一家地市级村镇银行---桂林国民村镇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把我市作为进入广西市场的首选地;广西兴安民兴村镇银行是广西第二家、桂林第一家村镇银行,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是广西第一家银行走出区外发展设立的村镇银行,全辖13家农信社全部改制成为农合行,金融机构设立的工作走在全国、全区前列。

表1        在桂林各类金融业统计(截止2010年底)


监管

机构

 

政策性

银行

 

国有商

业银行

 

股份制商

业银行

 

城市商

业银行

 

农合行

 

邮储

银行

 

证券营

业部

 

保险

公司

 

小额贷

款公司

 

担保

公司

 

2

 

1

 

5

 

3

 

1

 

13

 

1

 

13

 

21

 

5

 

103

 


  2. 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1)银行业整体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十一五”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均创历史新高,2010年各项存款余额1376.67亿元,比2005年末增长159.66%,各项贷款余额789.35亿元,比2005年末增长166.52%;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32%和 33.3%。截至2010年末,桂林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675.85亿元,比“十五”末的2005年增长187.95%。资产质量大幅提高,不良贷款率为2.34%,比2005年末下降8.79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额实现双降。案件防控水平不断提高,案件防控的长效机制已初步形成。盈利能力稳步提升,辖区银行业2010年实现利润17.48亿元,比2005年增长547.41%;上缴税收4.85亿元,比2005年增长477.38%,占第三产业税收的15.84 %;安排就业9386人,比2005年增长10.24%。

  (2)资本市场融资规模不断壮大。截止2010年,全市上市公司5家,募集资金29.7亿元,其中,“十一五”以来新增上市公司3家,首发融资12.3亿元,再融资10.25亿元,合计融资22.55亿元,占桂林资本市场累计融资总额29.7亿元的75.9%。上市公司总股本12.44亿股,较2005年底分别增长217%,证券市场融资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证券化率由“十五”末的3.1%上升到“十一五”末的17%左右。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2010年成功发行7年期企业债券10亿元;国海证券借壳桂林集琦进入最后冲刺。

  (3)保险市场较快发展。“十一五”期间,保险机构由2005年的10家增加到2010年的21家;保费收入由10.85亿元增加到25.52亿元,比“十五”末增长135.21%,年均增长19.76%,其中,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从2.57亿元上升到6.77亿元,年均增长21.71%;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从8.28亿元上升到18.75亿元,年均增长19.39%。2010年的保险深度[1]为2.71 %,较2005年增长0.74个百分点;保险密度[2]为502.05元/人,较2005年增长288.06元/人。保险行业资产总值从25.77亿元上升到53.87亿元,年均增长16.46%。五年间,桂林保险业共上缴税收1.66亿元。

表2        桂林金融相对于全省、全国水平


 

存款

余额/

全 区

 

存款

余额/

全国

 

贷款

余额/

全区

 

贷款

余额/

全国

 

保费

收入/

全区

 

保费

收入/

全国

 

2006

 

12.66%

 

0.1829%

 

8.76%

 

0.1338%

 

14.80%

 

0.211%

 

2007

 

12.31%

 

0.1765%

 

8.91%

 

0.1375%

 

14.58%

 

0.207%

 

2008

 

11.85%

 

0.1785%

 

8.82%

 

0.1473%

 

14.80%

 

0.201%

 

2009

 

11.61%

 

0.1828%

 

8.93%

 

0.1544%

 

14.82%

 

0.198%

 

2010

 

11.65%

 

0.1877%

 

8.79%

 

0.1550%

 

13.40%

 

0.176%

 


  3. 总体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衡量一国或一个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国际上通常采用金融相关率(FIR),即金融资产总量与GDP之比。金融相关率越高,表明经济发展中的金融发展水平也越高。按此指标,2010年桂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量为1675.8亿元,GDP为1108亿元,两者相比即金融相关率约为1.51[3],与全区1.55的水平基本持平。依据桂林金融业发展现状,桂林金融业发展已从中低等金融发展水平进入金融快速发展阶段。

  (二)金融业改革创新不断深化

  1.政策性银行商业化改革不断推进。

  农业发展银行桂林分行在商业化改革中切实加强了资金来源的组织工作,努力为信贷支农提供更多的支持;搭建风险防范框架,提高对风险的防范和应对能力;积极开展业务营销,大力争取信贷规模,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在做好粮油收购信贷业务的同时,积极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中长期贷款,并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小企业,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不断提高。

  2.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理念不断提升。

  银行业务品种不断扩展,已由传统存、贷、汇扩展到多领域、多品种,证券业务、基金品种和保险业务新品种持续推出,不断创新。针对中小企业贷款“少、快、急”特点,成立专门业务部门,不断开发新的信贷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个性化的营销模式。业务领域不断扩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金融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信贷和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邮政储蓄银行挂牌成立,目前各项业务已逐步推开。

  3.地方商业银行创新步伐明显加快。

  桂林银行(原桂林市商业银行)确立了“中小企业伙伴银行”和“市民银行”的市场定位,加快业务产品创新,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塑造优质服务形象,彻底摆脱各种历史遗留问题,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十一五”期间业务发展迅速,总资产达到五年前的10.19倍,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56.2%;资本净额由-6296万元增加到18.95亿元,资本充足率由-3.9%提升到13.28%;不良贷款余额由2.76亿元减少到8319万元;累计为社会贡献税收3.63亿元,是五年前的16.41倍;存款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53.8%,贷款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2.8%,创下了历史新高,居广西金融同业前列,充分展现了地方银行的强劲发展实力。2009、2010年度,桂林银行连续2年在银行业权威媒体《银行家》杂志发布的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排名中,跃居泛珠三角地区(广西、广东、福建)城商行综合排名第1名。资本实力的增强,为下一步健康发展和跨区域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农村金融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农信社产权制度和内部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初步化解历史包袱,不断改善资产质量,辖内13家农合机构全部改制成农村合作银行,桂林农村合作银行组建的家数及组建率均位列广西及中西部地市级第一位。通过改革,辖区13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主要监管指标大幅优化,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显示出极强的发展后劲。截止2010年,农合行股本金余额较2005年底增长272.2%,存贷款余额较2005年初分别增长356.67%和337.19%以上,对“三农”和县域经济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经营效益不断改善。农信社改革的阶段性成功为农村信贷业务创新,探索农村金融机构改制,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实施,兴安县作为全区扩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县,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城乡金融协调发展,为探索金融支持和服务“三农”长效机制,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积累了经验。

  5.微型金融主体功能作用不断强化。

  2010年末,全市共开业5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13000万元,累计发放贷款1.2亿元,其中涉农贷款占16%,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贷款占29%;成立1家资金互助社,入股资金200多万元,吸收社员230名,累计发放贷款69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已逐渐成为我市金融业的新生力量,成为“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银行信贷的有益补充。

  6.金融对外开放合作取得新突破。

  广泛开展了与沪、深、渝及港、台等金融发达地区的交流和合作,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为契机,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贸易与投资峰会平台,增进了与深圳农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及沪、深、渝及港、台的金融交流,为深化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7.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截至2010年底,桂林辖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22笔,总金额8774.15万人民币。其中服务贸易9笔,金额44.43万人民币,进口货物贸易13笔,金额8729.72万人民币。取得付汇银行资格的包括中行、工行、农行、建行、交行桂林分行以及桂林银行、光大银行桂林支行、浦发银行桂林支行、深圳农商行临桂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桂林市分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稳步推进,拓宽了境外人民币资金的来源渠道,满足了企业跨境业务多元化的需求,进一步密切和巩固了我市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贸联系。

  (三)金融服务地方能力不断增强

  1.金融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一是支付清算系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系统使用效率大大提高。二是票据业务得到大力推广,企业、个人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截至2010年,全市银行承兑汇票余额63.1亿元,贴现余额8.09亿元。三是银行卡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十一五”ATM、POS等机具的投放力度大大增强,促进了银行卡在税款缴纳、公用事业缴费以及医院、交通等与社会公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应用,发挥了银行卡作为个人支付手段的主体作用。截止2010年,全市发行银行卡达到847.17万张,特约商户6418个,POS机具8200台,ATM机具872台。四是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在我市近两年也得到迅速发展,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五是保险业全力推行通保通赔、万元以下小额赔款一日内赔付、电话投保、网上投保等服务新举措,提供事故救援、事故替代车、风险咨询与管理和防灾防损等增值服务和附加服务,全市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的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2.社会信用环境不断优化。

  “诚信桂林”建设深入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诚信文化持续广泛推广,诚信意识不断深入人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建成了全国联网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并实现在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多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信用村、镇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10年底,辖内102万户农户有42.78万户农户已进入农户数据库,对32.08万户已入库农户发放贷款,贷款累计发生额110.96亿元。将7500户中小企业信息纳入了企业征信系统中,已有790户中小企业取得了银行融资,累计融资金额170.5亿元。

  3.市场中介组织不断壮大。

  在逐步加大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同时,注重引进和培育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增强市场竞争,中介服务机构在金融市场运行中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担保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截止2010年底,全市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名称中含“担保”字样的担保公司共103家,注册资本44.49亿元,覆盖市区和7县。2010年,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29亿元。

  (四)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凸显

  2010年全市新增贷款实现132亿元,是2005年的3.8倍,贷款总量居全区第3位;2005年银行中长期贷款133.62亿元,到2010年末达到583.25亿元,增长了336.5%。从企业上市融资情况看,至2005年累计募集资金7.14亿元,至2010年底累计募集资金29.74亿元,增长了317%。企业直接融资方式呈多元化发展,截止2010年末,共有3家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等方式实现融资12.5亿元,改变了2005年以前依托单一股票市场上市融资的格局。从保险保障情况看,“十一五”期间,桂林保险业共向社会提供保险保障金额2.78万亿元,其中财产险保障金额2.36万亿元,人身险保障金额0.42万亿元;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总计28.45亿元,在保障我市企业生产、恢复民众生活、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和重要产业发展。

  截至2010年,支持竣工及在建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195项,其中包括在建的国家高速铁路网、高速公路网桂林境内段,总投资154亿元;支持工业重点项目62项,总投资140亿元;支持能源重点项目9项,总投资55亿元,我市产业集群发展初具规模,各类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基本形成了专业化、规模化、集群化的园区特色和产业特征。

  2.积极解决中小企业和民生工程建设资金难问题。

  “十一五”期间,金融业着力解决微型中小企业和民生工程建设资金难。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小额担保贷款等业务,对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创业和再就业提供金融支持,累计发放贷款19162万元,扶持人数达4824人。全面完成122项重点民生项目,其中重点社会事业项目37项,总投资154亿元;重点涉农业发展及农饮水、水利工程项目37项,累计投资超过115亿元。保险业抓住国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快县域保险发展,探索保险业服务“三农”新思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通过在恭城、兴安、全州等县域开办试点、总结推广的方式积极推动农村“两属两户”住房统一保险、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奶牛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独生子女保险为主的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等“三农”保险业务和公共场所火灾责任险、高危行业雇主责任险等责任保险业务的发展,保险服务领域不断扩大。

  3.着力支持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建设和发展。 

  “十一五”期间,桂林金融系统配合和参与了各项统筹城乡及“三农”改革深化的工作,县域金融对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支持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诚信计生工作,出台了《桂林市关于开展金融服务支持诚信计生工作方案》,下发了《桂林市金融服务支持诚信计生工作指导意见》,选取灵川、临桂、永福、兴安、阳朔、平乐、雁山7县(区)为试点,开展金融服务支持诚信计生试点工作。

  二、“十二五”金融业发展面临的优势与机遇

  (一)区位优势日趋显现

  国务院批准我市建设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为作为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的金融业发展先行先试提供了有力条件;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明确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建设粮食生产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有利于桂林凭借区位和资源优势,争取更多的项目投资,为我市金融业加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经济带动力持续增强

  “十一五”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发展后劲大为增强,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实现千亿元和百亿元历史性跨越,“十二五”期间,将是我市经济进入又快又好发展的机遇期,全市经济发展主要奋斗目标为:力争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翻一番以上。工业化率达2.11,城镇化率达50%。桂林经济发展的强劲势头,必将为金融业带来巨大的投资空间和旺盛的资金需求,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

  (三)金融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十二五”时期,依靠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仍然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着力点,服务于扩大内需的政策要求,金融业担负着融资保障、稳定放大居民消费、优化投资结构的重要任务。在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发挥金融在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重要功能,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同时,金融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龙头,发展金融业成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在政府政策的正确指引、扶持下,伴随着商品、资本、技术、信息、劳动力等要素的自由流动,金融业能够得到稳健、快速发展。

  (四)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各级各部门对金融业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提高,通过政策和营造环境支持和推动金融业加快发展。在自治区层面,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或批准下发了《关于促进我区金融业更好更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金融业的实施意见》、《广西金融业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企业上市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20多个政策文件,在桂林市层面,市委、政府下发了《桂林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建设支持力度奖励暂行办法》、《桂林市扩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政策对金融业发展支持的力度、广度、深度不断加大。

  三、“十二五”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困难

  “十一五”以来,我市金融业得到较快发展,但从区域经济竞争的态势,国内金融业竞相发展的势头,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等方面比较,还存在一些明显的差距与不足,面临较大的挑战与压力。

  (一)激烈的区域竞争带来了巨大挑战

  近年来,金融市场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区域性竞争凸现,在南宁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带动下,一些二线城市纷纷加快了建设区域金融生态的步伐,竞相出台扶持金融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相应举措,力争在新一轮竞争中抢占先机,率先确立自身的竞争优势。目前,我市在政府推动、经济基础支撑、金融发展环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与先进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保持目前优势地位面临大的挑战。如果不能够抓住机遇快速发展,形成不了经济金融高地,就会使得桂林在竞争中处于经济的真空地带,导致经济的边缘化。

  (二)金融业总体实力仍较薄弱

  2010年末,桂林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1376.67亿元,仅占全区的11.65%;各项贷款余额为789.35亿元,仅占全区的8.79%。与南宁、柳州地区相比,桂林市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无论是资本实力、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还是产品创新能力、人才队伍素质,都难以满足发展需求。金融组织体系不够发达,金融服务需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三)金融发展环境有待优化

  一是金融业总量规模小,金融业发展与我市经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二是融资结构不平衡,直接融资占比小,间接融资占比大,资本市场融资优势发挥尚不充分;直接融资中债券融资比重小,股票融资比重大;三是金融结构不合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发展不协调,金融对“三农”、县域和中小企业服务薄弱;四是新型金融机构发展不充分,传统金融机构占绝对比重,以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投融资公司等为代表的新型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五是金融资源挖掘不够,金融资源配置不够合理,金融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后劲不足;六是地方金融机构实力相对较弱,辐射能力有限,核心竞争力、风险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七是银行间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不够。  

  (四)金融发展创新力不足

  一是金融市场发展程度较低,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主要集中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如信息咨询、个人理财服务等业务发展水平仍然有限,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种类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缺乏特色业务;二是信贷结构不合理,贷款流向主要集中于大企业、大项目,而中小型企业、中小项目、个人消费、节能环保、民生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不够。

  (五)金融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较紧缺

  突出表现为金融人才总量少、层次低、整体素质不高,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匮乏,能满足金融创新需求的风险管理、国际结算、金融科技、金融法律及外语等方面的高端人才很少,熟悉东盟国家语言和金融情况的人才更为稀缺,严重制约了桂林金融业的更好更快发展。

  四、 “十二五” 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 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机遇,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大力推进桂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为重点,以引进和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组织、壮大地方金融机构、推动金融创新、扩大融资规模和优化融资结构为抓手,以金融外包、金融后台和农村金融为特色,以加强金融监管、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桂林金融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建成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和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二)基本原则

  ——金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积极把握金融产业发展的规律性和特殊性,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围绕“城乡、统筹、三化联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努力把金融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通过支持产业发展做大做强金融产业,强化金融业作为现代服务业支柱产业的地位。

  ——统筹兼顾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引导支持各类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 促进各类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服务组织共同发展。统筹银行业与证券保险业、传统金融机构与新型金融服务组织、中心城市与中小城镇、城市与农村、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协调发展。改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重,推进金融业产品、产业和地区结构不断优化。

  ——改革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深化改革、加快创新,积极转变金融业发展方式,全面推动金融业观念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切实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确保金融安全,增强金融可持续发展能力。

  ——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市场对金融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导向作用。同时,在金融发展战略、金融薄弱环节、农村金融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和民生金融等方面要加强政府引导。通过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共同营造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目标任务

  1.银行业。到2015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2600亿元,平均增速达到13.5%;贷款余额1700亿元,平均增长17%;金融业增加值70亿元,平均增长9.2%。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质量进一步向好。境外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2.证券期货。“十二五”期间,培植7—9户企业上市;资本市场累计融资额翻两番,达到89亿元;力争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结构优化,骨干带动作用明显。证券公司发展到1家,证券营业部发展到18家,法人期货公司实现“零”的突破,期货营业部发展到3家。

  3.保险业。保费收入55亿元,年均增长13%;保险总资产达到110亿元,年均增长16%。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分别达到1085元/人和3 %。

  4.其它金融组织。

  到2015年末,全市农合行改制为农商行13家;村镇银行达到6家;小额贷款公司达到50家,全部覆盖所有县(区),注册资本金达到35亿元,“十二五”期间累计发放贷款116亿元;融资性担保机构达到40家,注册资本达到30亿元以上,累计发放贷款150亿元,实现规范发展。

  5.区域性金融要素市场体系逐步建立。

  到 2015 年末,将桂林建设成为桂北地区的票据市场中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保险市场中心、直接融资中心、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中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金融创新中心和银团贷款中心。

  6.金融监管进一步科学化。

  大力推进金融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大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加强金融监管机制建设,优化监管制度和程序,通过市场准入及监管考核评价等手段,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通过科学监管实现金融业又好又快发展。

  7.金融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充分利用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建设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的机遇和政策,结合桂林特点,构建鼓励创新的机制,系统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8.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高端金融人才持续聚集,金融人才培养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立,专业中介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持续完善,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健全完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形成政策有力、服务高效、安全稳定的金融生态环境。

  五、“十二五”金融业发展重点

  十二五”期间,我市应加快发展和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与产业的融合,提高金融集聚效应。

  (一)强化金融要素支撑

  围绕“转方式、调结构”这一主线,在努力扩大金融资源供给总量的同时,大力调整金融资源配置结构,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大对重点区域、重要产业、重大项目以及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1.保持信贷持续较快增长。

  发挥金融支持经济的核心功能,引导和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挥作为信贷投放主力军的作用,争取总行和区行支持,加强银团合作,盘活存量资本,引入外地资金,改善资金供给,实现存贷款的年均增幅、增量持续平稳增长,努力满足“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对信贷的基本需求。进一步健全信贷政策导向评估制度,引导金融机构不断优化信贷投向结构。

  2.积极扩大直接融资比重。

  进一步强化对资本市场的认识,把大力推动桂林资本市场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的战略与重要工作目标,大力推进优质企业到境内外上市融资。继续培育完善上市后备资源,不断完善上市后备资源库,建立多级联动的上市资源培育机制。鼓励和支持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再融资,鼓励上市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整体上市和做大做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积极推进场外证券市场建设,推动国家级高新区加入“新三板”扩大试点,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大力发展债券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提高金融资源调配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灵活运用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融资工具,降低融资成本,扩大债券融资规模。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建立和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发挥政府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在风险可控范围内支持机构投资者、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创业投资市场退出机制,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实行灵活的产权流转和交易制度。

  3.充分发挥保险多重功能。

  发挥好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以推进政策性保险为重点,大力发展项目保险,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三农”保险,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商业健康、养老保险,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和扩大出口;发展责任保险,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引进保险资金,投入桂林经济建设。

  (二)加强金融主体建设

  1.深入实施“引金入桂”战略。

  继续推进“引金入桂”战略,科学、合理引进金融机构,增加金融市场主体,完善金融组织体系。重点引进实力强的全国性、地方性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鼓励和支持银行、证券、期货、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进驻桂林。

  2.积极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

  遵循市场化原则,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大做强桂林银行,打造成差异化、特色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发挥已落户桂林的国海证券公司作用,使之成为助推全市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坚实平台;加快培育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优化区域布局,提高为县域、“三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3.推进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建设。

  积极推进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财务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建设以及开展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的建设;支持和鼓励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推动信用评级业务健康发展,完善社会征信服务行为,为企业融资和金融业的发展提供配套服务和风险保障。

  4.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

  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工作,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提高其运行质量,使之成为我市中小企业和“三农”信贷投放新的重要来源之一。到2015年末,小额贷款公司开业50家,全部覆盖所有县(区),注册资本金达到35亿元,“十二五”期间累计发放贷款116亿元。

  5.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

  建立健全融资性担保公司扶持政策,引导各类资本投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不断完善覆盖市、县的多层次、多成分的融资性担保体系,扩大担保机构的覆盖面;推进银担合作,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建立合理分担风险、分享利益的协作机制,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到2015年末,融资性担保机构达到40家,注册资本达到30亿元以上,累计发放贷款150亿元,实现规范发展。

  6.不断建设和完善金融产业链。

  引入大型金融机构的数据中心、研发中心、票据中心、灾备中心等后援机构,形成产前、产中、产后等完整的金融产业链,增强金融核心区的综合发展能力和区域辐射力。大力引进、发展与金融业相配套的相关商务服务业,包括资信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法律服务、金融咨询服务、金融科技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促使金融第三方服务机构全面发展。大力建设各类新兴金融要素市场,加快建设创新型交易平台,形成良好资金汇集效应。

  7、扩大个人本外币特许兑换业务试点。

  作为对外旅游发展城市,在广西首家个人本外币特许兑换企业(渤海通汇货币兑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落户桂林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数量及营业网点数量,完善个人兑换服务、丰富外汇市场主体,形成银行、特许经营机构和外币代兑机构利用各自优势为不同客户群体提供多样化个人本外币兑换的服务网络,更好地服务于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需要。

  (三)加快金融创新步伐

  1.加强组织创新。

  进一步完善金融组织架构,优化网点布局,重点推动服务网点向金融机构较少、金融服务相对薄弱的县域、乡镇延伸,提高网点的覆盖面。进一步推动全国性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加快“三农”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

  2.加强制度创新。

  积极推动商业银行建立灵活高效的贷款审批模式,对中小企业设立独立的审批和信贷准入标准。扩大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村基层机构的信贷授权。积极开展贷款流程再造,促进贷款业务流程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审批效率。继续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做实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在支持“三农”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加强产品创新。

  创新信用模式,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推动动产、知识产权、股权、林权、保函、出口退税池等质押贷款业务,发展保理、福费廷、票据贴现、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探索开展依托行业协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社会中介等适合企业需求特点的信贷模式创新。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广泛开展银保、银证合作,创新汇率避险工具,大力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保理业务、金融理财等新型业务。积极推动和帮助企业广泛使用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在内的直接融资工具,协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推动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大力发展银行卡产业,促进消费增长。鼓励和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拓展保险业务、创新保险品种,积极推进“三农”保险,稳步发展商业健康养老保险,加快发展出口信用保险,积极发展责任保险,探索发展科技保险,加大保险对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

  4.加强服务创新。

  积极探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方式,鼓励商业银行拓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改善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在各项贷款中的占比。对向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设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小企业贷款而产生的风险进行补偿。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设立担保基金,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项目、发展重点领域、能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项目及财税贡献度较大的项目。全面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需求,逐步缓解“三农”贷款难问题。

  (四)提高对外开放合作水平

  1.完善对外交流合作机制。

  建立完善与沪、粤、渝、川、琼和港、台等金融发达地区金融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搭建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开展金融交流合作活动,促进与合作方在机构、资金、人才、信息、业务等资源的相互流动和相互支持,拓展发展空间,加快推进桂林金融业的区域化、国际化进程。

  2.提高金融开放水平。

  引导东盟国家金融机构与桂林银行业建立代理行关系,广泛开展国际结算业务,鼓励东盟国家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离岸业务,拓展双方金融业合作领域。在“引金入桂”的同时,也要积极引导并创造条件让本地金融企业“走出去”发展,尤其在区内开设分支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方面,要加大政策引导与扶持力度,全面提升桂林地方金融机构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号召力,并大力发展国际业务,特别是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大力推动辖内银行广泛建立代理行关系,与东盟区域内知名大银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授信额度、业务委托、人员培训、品牌宣传等领域实现深度合作;支持本地金融机构到东盟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推动桂林银行业的区域国际化。

  3.稳步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

  畅通人民币结算渠道,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水平和清算效率。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和鼓励更多企业在对外贸易和投资中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进一步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规模、影响和效益。稳步推进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与境外项目人民币融资试点,支持企业“走出去”。逐步为境外人民币提供更多的保值渠道和工具。积极争取在桂林开展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开展人民币对东盟国家货币汇率挂牌试点业务,完善配套政策,不断提升我市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合作水平。

  (五)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利用城乡统筹综合试点相关政策,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扩大农村动产和不动产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发符合农村金融需求特点的产品和服务。

  1.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拓宽政策性银行支农功能,扩大政策性业务范围。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到县域、乡镇,到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加大对“三农” 的金融支持力度。稳步推进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有利于发挥县域金融活力的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农信社支农主力军作用。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和发展适合“三农” 特点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通过机构新设、延伸服务和流动服务等方式,全面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问题。切实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

  2.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方式。

  支持银行业机构创新工作方式, 增大授信审批权限,简化授信程序和审批手续。推进涉农银行机构拓展中间业务范围,及时开发适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金融服务需求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业机构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制订和完善农村微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资支持“三农” 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养老和健康保险等各项保险发展。探索农业灾害风险分散机制和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融资机制。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电子化、信息化建设。

  3.拓宽农村可利用金融资源。

  着力增加县域及“三农”的信贷资金投入,鼓励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农用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扩大农村动产抵押担保物范围。在有效保护农民基本权利基础上,探索开展农村房屋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直接抵押贷款。

  4.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扶持。

  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涉农业务。充分利用政策性资金支持农田水利建设。鼓励银行对涉农贷款实行有区别的信贷管理和考核政策。支持融资性担保公司不断增强其支农能力。促进银行业机构与保险公司、农业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合作。着力推进农村保险事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功能,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争取将甘蔗、水稻等大宗农作物和林木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着力完善涉农贷款奖励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农村担保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加强农村金融人才培养,建设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农村金融队伍。

  六、加快“十二五”金融业发展政策保障

  (一)加强金融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1.提高对金融业的组织领导水平。

  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各级党政和企业领导干部开展金融知识、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调研等工作,使更多的经济部门、企业领导干部了解金融、研究金融、关注金融发展,提高运用金融政策和金融手段,促进经济发展、企业发展的能力。

  2.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做好全市金融业发展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协调、指导推动等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金融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形成稳定长效的工作机制。完善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金融机构与经济部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例会制度、金融业运行分析体系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政府与金融部门的信息交流、情况沟通和业务研讨工作,及时研究和反馈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问题,有效地推动工作开展。

  3.积极构建金融安全区。

  进一步健全市金融办和人民银行、银监等共同监管服务格局,改善监管服务手段,创新监管服务方式,健全监管服务体系,强化依法监管,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有效的制度约束,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效率和质量。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发挥地方政府、司法机关、金融行业自律组织以及社会监督的作用,实现多方监管力量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加大金融监管力度,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二)出台扶持政策

  1.加大财政对金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我市金融业的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办研究制定。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桂林创业。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市场培育、秩序规范等方面的作用,制定出台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引导扶持力度,提高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构建金融资源“洼地”,对新设立并正式开业的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

  ——激励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按照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贡献情况,授予支持桂林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贡献奖、促进奖称号,并给予奖励。市金融办对市内各金融机构经营服务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和排名,结果报告市委、市政府并通报各金融机构上级单位。对地方经济支持力度大的金融机构,在重点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安排、财政性资金存放等方面给予倾斜。

  ——给予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为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市财政设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的小企业信贷业务。

  ——给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市财政设立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对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按照年均贷款担保责任余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担保风险补偿。

  ——支持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对在自治区金融办备案的拟上市企业给予扶持资金补助,对拟上市企业在改制重组中涉及的行政性收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或减免。

  ——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健康发展。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偿、提供融资担保等多种方式,引导国内外企业来我市组建创业投资企业。落实好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多种形式创业投资机构在我市设立和发展,做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

  ——给予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对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试点市、县,自治区、市、县财政按照规定比例给予保费补贴,逐步建立、完善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

  2.实施金融人才战略。

  着力建设一支初具规模、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金融人才队伍,不断提高我市金融业的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建立完善引进金融人才的激励机制。通过制定户口、出入境管理、薪酬、子女入托入学、购房购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熟悉国际金融市场、信贷风险控制、金融衍生产品、金融创新技术的专业人才与高管人员。

  ——建立金融人才培养长效机制。鼓励支持市内高等院校及职业院校增设和办好金融学科和专业,增加人才供给总量,满足金融业发展需求。重视对现有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与境内外高等院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强化金融再教育培训,提高桂林涉外金融人才业务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境内外金融专业培训机构。

  (三)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积极推动桂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新台阶。

  1.建立健全征信体系。

  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全面推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提升信用建设成效。建立健全由政府、司法部门、各类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的联合激励惩戒机制。

  2.大力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各方联动” 的原则, 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协调机制,积极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诚信中小企业的信用培植和信用对接,深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社区创建,加大金融、财税、社会服务等各项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社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3.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保护金融资产产权,维护金融交易秩序,改善金融交易环境,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加强金融知识的普及与宣传教育,提升城乡居民的金融意识与认知度。

  (四)完善金融监管。

  1.加强金融监管,提高科学监管水平。

  完善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金融监管信息,加强政策和工作协调,尽可能减少分业监管中可能存在的监管盲区。改进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切实提高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

  2.大力推进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度量和压力测试工作。

  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内控管理,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扎实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加强对高风险机构和具有系统性影响机构的动态监测。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道德、法律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管部门监管、政府协调配合、法律保障、金融机构内控、从业人员自律、社会监督”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确保金融和经济安全。

  3.加强部门综合执法,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

  加大保护金融债权和打击金融犯罪行为的力度,认真做好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认定与取缔工作。加强银行、证券、保险等协会建设,增强行业自律和管理能力。

  (五)强化实施保障

  1.强化规划引导机制。

  树立金融产业观,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对金融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强政府资源统筹调控力度,建立政府资源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挂钩机制;建立和完善金融单位年度考评制度,对在推动金融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推进政府公共信息透明化,引导金融进一步发挥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扩大桂林金融业的影响力。

  2.强化规划实施机制。

  按照分工落实、分阶段推进、系统化实施的原则,将规划目标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并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3.强化规划评估调整机制。

  建立规划落实情况的反馈机制与考核评估机制,对预期性目标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切实推进规划落实。推动市有关部门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之间、市属机构之间、市属机构与金融行业组织之间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不断完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

[1]保险深度是指某地保费收入占该地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反映了该地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2]保险密度是指按当地人口计算的人均保险费额。

[3]我市金融相关率计算说明:金融相关率(FIR)为金融资产总量与GDP之比。但目前我市的金融资产总量无法统计,故用金融资产中占比最大的银行业金融资产总量与GDP相比计算出金融相关率为1.51。基于此种情况,我市实际的金融相关率应高于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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