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点6144)网上报名公告已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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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3〕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报考点实际情况,现将宝鸡文理学院考点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宝鸡文理学院报考点接收考生报考范围
宝鸡文理学院报考点(考点代码:6144),接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报名:
(一)宝鸡文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宝鸡文理学院的陕西省内非报考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考宝鸡文理学院的在陕往届生。
(四)在宝鸡地区的社会考生[含报考陕西省外招生单位的在宝鸡往届考生或报考陕西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在宝鸡往届考生]。
说明:
1.在陕往届生指“户口在陕西”或“在陕西工作”的往届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在陕户籍证明或在陕工作的证明材料(含工作证明、工资条<2023年5-10月>、社保缴纳凭证<2023年5-10月>等)。
2.在宝鸡社会考生指户口在宝鸡(含“四区八县”)或在宝鸡工作的往届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在宝鸡户籍证明或在宝鸡工作的证明材料(含工作证明、工资条<2023年5-10月>、社保缴纳凭证<2023年5-10月>等)。
3.单独考试考生只能选择在报考单位参加考试。
4.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宝鸡文理学院的,也可在考生所在地市报考点报考。
5.外省成人高校在陕教学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指定报考点(西京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报考点报考,报名时学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一志愿报考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还需在网上确认阶段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以在宝鸡文理学院就读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的非宝鸡户籍考生须向报考点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8.我校报考点考位有限,请必须选择我校考点的考生,尽早报名。凡不符合本考点接收范围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宝鸡文理学院为报考点的,不予网上确认。
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的报名信息有效的,网上报名时无需重复填报。
(二)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三)填报信息。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缴费。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因报名信息虚假、填写错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报考宝鸡文理学院的考生须在报考点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逾期未完成的,将不予考试,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对于取消报名信息的考生,其填报原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网上确认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对已报名缴费并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不予退费。
(五)享受照顾、加分政策要求。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六)专项计划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