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体检确认手续
请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于1月8日下午14:30-16:00到来安县民政局(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基层政权股)填写体检表格、缴纳体检费用、领取体检通知书。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4年1月9日,集中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和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每人350元由考生自理,来安县民政局代收后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
四、体检须知
1.体检考生体检当天务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体检通知书,以核对身份。
2.体检考生务必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凡是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未能参加现场点名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考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过程实行封闭管理,体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务必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如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即取消其体检资格。
5.体检时将有领队分组引导,考生要听从体检领队安排,不要串组走失,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6.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饮食要清淡,避免剧烈运动等;因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因违反体检规定的有关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注意事项
1.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由此出现招聘岗位体检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由于体检表格必须本人填写、签字,所以《体检通知书》需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3.领取通知书后请仔细阅读《体检通知书》内容。
联系电话:0550-5618322(来安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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