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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概况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5-22 10:22)
文章正文

    一、组团基本情况

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于20076月经南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南平市委、市政府重点开发建设的三大工业园区之一。规划总面积60平方公里,一期计划开发建设20平方公里。组团具有发展工业的四大优势: 一是区位优势。组团座落在福建北大门——浦城县,地处闽浙交界、浙江入闽第一站,是对接“长三角”产业的前沿平台。二是交通优势。组团境内及附近有京台(浦南)高速、龙浦高速、国道205线和省道302线,以及即将开工建设的浦建龙梅快速铁路(杭州至广州)。距武夷山机场1个小时、衢州机场1个半小时、杭州3小时车程,到宁德三都澳港口仅180公里。三是空间优势。组团规划范围内80%用地为低丘缓坡地,地形条件便于土地平整,能以较低成本、较快速度形成产业平台。四是政策优势。组团除享受南平市政府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以外,还可以享受浦城县的原中央苏区县的各项优惠政策。

2008年3月破土动工以来,组团扎实推进,已完成征地拆迁11000亩,累计开发建设工业平台6300亩,实现水(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电、路、讯、气(LNG)“五通一平”供地条件。截至目前,有32家企业建成投产,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7家,另有19家企业正在建设,轻纺产业集群初具规模。2013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46.57亿元,同比增长41%;实现固定资产投资25.06亿元,同比增长48%;实现税收3760万元,同比增长117.7%。2014年1—10月,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 48.1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3.78亿元,税收4379.67万元,发展态势良好。

   二、行政管理机构及组织架构   

组团行政管理机构为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为负责组团内的规划协调和国土资源协调工作、制定和实施组团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招商引资政策、为入园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引导项目落户、承担组团基础设施建设。    

管委会内设办公室、经济发展科和建设管理科,下设荣华山产业组团服务中心。    

    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一)知识产权申报检索。省知识产权局批准在组团设立“省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该工作站为南平市园区首家,将推动组团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机制,促进企业专利申请与技术交流,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技术创新水平。目前工作站正在积极筹备中。

(二)检验检测。组团内合成革企业都设有产品质量检测部门,配备有先进的检测设备,为各自的产品提供检验检测服务,产品达到欧盟标准。同时也与浦城县质监局开展紧密的合作关系,为基地的产品保驾护航。

(三)现代物流。新型轻纺专业园的规划布局当中,科学规划设立了物流仓储配套区。在建的荣华山物流仓储建设项目,总投资8亿元,总规划面积800亩,分两期进行,主要建设产品研发、展示交易、物流配送、信息处理和仓储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配套项目,建成后将为企业提供更快捷、更便利的现代化物流服务。目前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成,投入运营。

(四)信息服务。组团目前拥有通信基础网络设施和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包括光纤光缆网、IP承载网、宽带无线网、有线闭路电视网、数据中心机房等组成。

    四、政策环境     

(一)项目准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引进项目应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安全要求;优先发展“新型轻纺”“机械制电子”、“食品加工”三大产业。

2达到一定投资强度和规模。项目用地指标不低于《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闽国土资源[2013]197号)的要求,项目预期税收不低于4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项目用地容积率大于0.8;同时,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

3对达到上述投资强度和规模的项目,园区给予单独供地,达不到上述标准的项目,鼓励租赁园区标准厂房,并在租金上给予优惠。

(二)园区优惠政策

1、新引进企业自项目用地交付起五年内,对满足第一条第二点条件,且年实际纳税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扶持企业。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年纳税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购地款总额的40%

年纳税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购地款总额的50%

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2000万元的,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购地款总额的70%

年纳税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3000万元的,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购地款总额的100%

年纳税额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除按上述办法给予奖励(奖励总额为企业购地款总额的100%)外,另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的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高新技术企业的缴纳税收总额达到同档资缴纳税收总额的50%即可享受该档资的标准奖励)。

2、为鼓励新落地的企业快速做大做强,在给予新落地企业第一条奖励政策之外,还将给予以下奖励政策:

年纳税额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5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超过购地款的,按超额部分的60%作为奖励。从第六年开始至第八年,将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的40%作为奖励(对具备上述第1点奖励标准的企业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其中一项,不重复奖励),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3、为促进现有企业加速发展,对年纳税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实施增资扩产的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按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的20%予以奖励,连续享受三年,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4、对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预期税收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企业的土地供应、政策扶持等需求进行专题研究,给予更大的优惠。

五、产业发展定位和发展规划

组团根据生态环境、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确定了以新型轻纺为主,轻纺机械配件、绿色食品为辅的“1+2”产业发展定位。三个专业园已初具规模。

(一)新型轻纺专业园。规划面积1万亩(约6.7平方公里),科学布局了合成革面料、上游原辅料、下游纺织服装箱包皮具及配套的仓储物流、职工宿舍等功能区。目前,已开发建设4000亩,入驻企业27家(其中合成革企业17家,已批合成革生产线95条,已建合成革生产线72条;合成革配套树脂、色浆等化工企业7家,已投产2家;合成革下游箱包和球类企业2家),合成革产品主要有服装革、鞋革、装饰革、汽车革、球类革、箱包革等300余种。2013年合成革产业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42.55亿元,初步形成了产业集聚、辐射效应,预计2014年全年合成革产业将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50亿元以上。产业规划是重点引进氨纶、锦纶、包纱、袜业、注塑鞋等高附加值产品生产项目,致力于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经济发展强劲、产业链条完整的新型轻纺专业园。

(二)轻纺机械制造专业园。规划面积5000亩,重点发展五金模具、机械制造、机电设备等产业。目前已开发面积800多亩,率先签约入驻的“海酉模具城”项目,项目总投资10亿元,主要建设集五金模具产品展示、研发生产、企业孵化、商务服务、物流中心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五金模具城,成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三)绿色食品专业园。规划面积3000亩,主要利用当地盛产桂花、灵芝、薏米、山茶油等特色农产品,开发特色保健品、酒类、干果制品等。已入驻仙芝科技、谷能饼干、小密包酒等企业,其中仙芝科技(福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栽培、研发、生产、销售、观光为一体,专业研制生产灵芝等珍稀食药用菌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占地面积240亩,总投资3亿元。该公司承担《灵芝孢子粉》、《灵芝提取物》国家标准制定工作。

 联系人(荣华山组团):季清华 

 电话:0599—2830090、18965382066

 传真:0599—2830236

 电子邮箱:Rhsz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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