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宝鸡市千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千阳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就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登录千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在“通知公告”栏,打开“宝鸡市千阳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和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链接,下载附件1,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情况。
对笔试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千阳县民政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二、面试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和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4日(8:30—12:00,14: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千阳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千阳县民政局403室)。联系电话:0917-4230613。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准考证》一份;
2.《2023年宝鸡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两份,一份资格复审后上交,一份自己留存;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退伍证》《士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限退役大学生应聘的提供)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本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电话联系审核单位后,委托他人参加。被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规定的其他所有资料参加复审。
2.考生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请考生保持手机信号畅通,及时接收递补信息。
4.《2023年千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试公告》将根据资格复审情况随后将在千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1:
宝鸡市千阳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千阳县城镇社区专职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