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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7-31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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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选择区域:陕西省>>>

延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延安市常住人口情况

延安市统计局

延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228258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87009人相比,增加95572人,增长4.37%,年平均增长率为0.43%。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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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848500户,集体户33845户,家庭户人口为2127866人,集体户人口为15471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4人减少0.63人。

注释: 

[1]本公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居住在延安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延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分县(市、区)常住人口情况

延安市统计局

延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3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分县(市、区)常住人口

13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超过 50万人的县(市、区)有1个,在2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2个,在 10万人至2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8个,少于10万人的县(市、区)有 2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县(市、区)合计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60.40%。

表2-1 各县(市、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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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县(市、区)常住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3个县(市、区)中,有4个县(市、区)常住人口增加,分别为宝塔区、子长市、志丹县、吴起县。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本表延安市不包括居住在延安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指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包括现役军人)的比重。

延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延安市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延安市统计局

延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3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192560人,占52.25%;女性人口为1090021人,占47.75%。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71下降为109.41。

图3-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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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县(市、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13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下的县(市、区)有6个,在 110至115之间的县(市、区)有 6个,在115 以上的县(市、区)有1个。

表3-2各县(市、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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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居住在延安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延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延安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延安市统计局

延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3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2]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3]人口为481349人,占21.09%;15-59岁人口为1445797人,占63.34%;60岁及以上人口为355435人,占15.5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35166人,占10.3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2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4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1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92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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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县(市、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13个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县(市、区)有2个,在62%-65%之间的县(市、区)有5个,在62%以下的县(市、区)有6个。

13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 10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0%。

表4-2  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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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居住在延安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505508人,16-59岁人口为1421638人。

延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延安市常住人口受教育情况

延安市统计局

延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3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2]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987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804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3342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7553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594人上升为1401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758人下降为1349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418人下降为3213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9186人上升为29595人。

表5-1 各县(市、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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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6年提高至9.64年。

13个县(市、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县(市、区)有2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县(市、区)有9个,在9年以下的县(市、区)有2个

表5-2 各县(市、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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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805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182人,文盲率[4]由2.75% 下降为2.54%,降低了0.2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居住在延安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延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延安市常住人口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延安市统计局

延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3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2]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3]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00750人,占61.3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81831人,占38.6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43461人,乡村人口减少24788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03个百分点。

图6-1 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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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906386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250857人,流动人口655529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48281人,省内流动人口为607248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48591人,增长62.49%;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13233人,增长5.67倍;流动人口增加135358人,增长26.02%。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居住在延安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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