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高新区是改革主阵地”理念,进一步激发全区上下全面深化改革内生动力,烟台高新区开设《部门负责人谈改革》专栏,充分展现各部门单位深化改革攻坚的思路举措、取得成效,推动改革与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着力营造“抓改革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
做优做实民政服务
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卢长忠
近年来,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民生问题,改革创新举措,补齐民生短板,着力构建完善服务内容多样、服务方式创新、数字赋能支撑的民政服务供给闭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民政服务中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兜牢民生底线,让救助更温情更高效
民政作为政府兜底保障部门,在保基本民生上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烟台高新区坚持高水平夯实民生保障基础,不断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构建组织机构。成立区级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在街道设置“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窗口,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履行政策制度。严格履行《烟台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烟台市特困人员认定细则》等规章制度,确保救助工作有章可循。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建立“救急难”工作机制,推行“物质+服务”救助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为特困人员提供专业的护理照料,真正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切实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解决后顾之忧。目前,烟台高新区共有低保10人,特困5人,其中分散供养特困3人。
做优为老服务,让养老更暖心更幸福
养老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关系千家万户。烟台高新区始终把养老服务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坚持高品质提升养老服务,紧扣重投入、抓创新、促提质的思路,优化资源配置,完善“15分钟养老生活圈”,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做精做强养老服务机构,全力打造“医养结合+康养融合”交相辉映的养老服务高新样板。烟台高新区人口少,发展养老机构不在于多,而在于精,不在于大,而在于强。本着这一原则,瞄准公寓化健康养老和失能失智特护养老两个方向,发展了御花园老年养护中心和蕾娜范颐养院,针对全老年生命周期不同阶段护理需求,做好“医”“康”两篇文章,走好专业化、品牌化、差异化发展的新路子。各自瞄准不同的服务对象,相辅相成,互补互通,为烟台高新区不同阶段的老人提供了所有可选项的养老服务保障。做细做亮养老服务设施,全力打造“智慧养老+线下服务”上下衔接的养老服务高新模式。烟台高新区聚焦新时代多元化养老需求,按照“机构跟着老人走” 的规划定位,下大力气建设举步可达的养老服务设施,着力构建布局均衡、适应需求、服务便利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体系,同时汇聚盘活各类为老服务资源,积极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做实做优养老服务力量,全力打造“专业团队+志愿群体”同心协力的养老服务高新队伍。烟台高新区积极探索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新型社会养老模式,打造专业性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服务队伍。目前,烟台高新区养老机构共入住老年人944人,其中失能老年人242人。
创新基层治理,让服务更主动更有为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烟台高新区坚持高效能深化基层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面增强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联系群众能力,印发《烟台高新区街道协商目录(试行)》《烟台高新区村(社区)协商目录(试行)》,明确协商目录及协商程序,推动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街道、村(社区)议事协商局面。推进基层“三治”建设。推进基层自治建设,印发《烟台高新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烟台高新区村(居)务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村民委员会调整工作,完善了村(居)务公开目录,严格规范村(居)务公开程序,建立健全实施规范、监督有力、阳光透明的村(居)务公开运行机制,指导各村居定期公开公示,财务收支情况逐项逐笔每月公布一次,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开一次,确保了群众对村(居)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目前,全区19个行政村及8个城市社区均实现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环境和物业管理、妇女和儿童工作等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100%全覆盖。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印发《烟台高新区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参训率达100%,赴莱山区院格庄街道北格庄村和崖前村观摩学习,并邀请专家做了“移风易俗与美德传承”的主题培训。强化基层治理保障。建强基层治理队伍。组织社区工作者参加2024年度社工师职业资格考前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专业能力。目前,区内社区工作者持证率为61%。深入推进基层减负。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减负工作的意见》文件,明确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城市社区综合考核评比项目、村(社区)组织和机制牌子清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共7项)、城市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等5张清单目录,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