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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批渭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9-09 22:42)
文章正文

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提升渭南社区治理与服务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为我市7个县(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35名(临渭区5名、华州区5名、大荔县12名、合阳县20名、澄城县3名,蒲城县15名、富平县75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本人具有渭南市户籍,或父母、配偶具有渭南市户籍。

3.年龄为40周岁(不含)以下,即198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的。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创文创卫、疫情防控等重大活动中,因自身工作失误受到处分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聘期待遇

聘用人员与县(区)民政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一般每5年为一个聘期。聘期内享受所在县(区)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1.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2.发布渠道:渭南市人民政府官网()、渭南党建网()、渭南市民政局官网()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

https://bm.gd-pa.cn/wsbm/user/login?fcode=weinan2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8:00—11月24日18:00。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县(区)。

(2)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3)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明包括: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父母、配偶具有渭南市户籍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或结婚证等;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

5.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11月25日18︰00。审核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前,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县(区)。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报名后应随时关注资格审核状态,已通过资格审核的,须于11月26日18:00前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考务费50元,缴费成功即报名有效,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2月5日8:00—12月9日9:30。

2.准考证打印网址:

https://bm.gd-pa.cn/wsbm/user/login?fcode=weinan2

3.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打印准考证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社区工作等相关基础知识、社区治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

2.笔试成绩加分:

(1)加分条件和标准。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①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岗位的加10分。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④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2)加分程序。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2023年第二批渭南市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1)。其中符合第①项条件的还应提交《2023年第二批渭南市招聘社区工作者加分证明》(附件2);符合第②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③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县(区)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3)加分公示。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2023年第二批渭南市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加分申请表》,于12月1日18:00前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考县(区)民政局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核完成后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加分人员相关信息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县(区)民政局在3日内复核,再次公示。

3.笔试成绩查询:参加笔试人员及时关注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六)面试

根据加分后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详见《2023年第二批渭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加分后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七)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八)体检和考察

1.依据招聘岗位数1:1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所报考的县(区)民政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工作由县(区)民政局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

4.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照第(八)点第1条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确认应聘人员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照第(八)点第1条依次递补。

3.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1个月内,聘用人员因放弃、辞职等原因形成岗位缺额的,按照招聘公告第(八)点第1条递补。

五、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资格审核贯穿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

3.无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渭南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

1.2023年第二批渭南市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加分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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