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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4-11-09 07:06)
文章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职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专辅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5日18:00。

  2.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下载);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

  (5)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

  (6)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系统: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23193639陈小姐(报考咨询)

  0755-88211792朱先生(系统咨询)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街道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不通过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通过笔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因笔试同分出现面试人员超过规定比例的,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总分按照笔试分*50%+面试分*50%计算。总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高于或者等于70分的按照分数排名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一)笔试

  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缺一不可),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短信通知。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各环节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考试未合格者不予通知;

  (四)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结合实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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