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赤峰市红山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经区政府会议通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5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动员、沟通协调、矛盾调处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6年2月18日至2004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5.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赤峰市红山区户籍(2022年2月18日之前取得户籍);
7.具备报考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各级人事招考中曾被认定有作弊、抄袭等行为的;
4.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的;
6.曾在红山区社区工作者岗位上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主动辞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红山区政府网发布《2022年度红山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点击“网上办事窗口”,在人事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中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23日上午9:00--2月26日下午17:00。
3.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卡)报名,且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条件,并对在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5.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初审时间以公告发布为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资格审查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提示理由退回。
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在2022年2月28日上午9:00-12:00到赤峰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厅(红山区昭乌达路赤峰市万商大院西门南侧)进行现场审核。需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必须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截止后将无法打印报名表)。
7.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
(三)笔试
1.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两部分,共一张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3月5日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3月2日至4日。请报考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
5.笔试加分项:对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
6.成绩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网址:)公布。
(四)资格复审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对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对于每个岗位招聘总人数与应聘人员人数低于1:3比例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应聘人员需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赤峰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厅(红山区昭乌达路赤峰市万商大院西门南侧)进行现场复审。复审时间以公告为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弄虚作假、尚未毕业的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4.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5.对放弃资格复审或没通过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公布。
2.面试方式: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8分钟,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言语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以公告为准,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50%比例计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网址:)公布。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参加体检人员数量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时间、体检地点以公告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镇街拟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需协助考察单位查找本人相关档案资料,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2.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空岗。递补空岗时报考岗位应聘人员不足的,不受报考岗位限制,统一按未聘用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空岗。递补空岗时报考岗位应聘人员不足的,不受报考岗位限制,统一按未聘用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新录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工作按有关规定办理。
2.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补录
1.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建立红山区社区工作者后备力量储备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因社区工作者退休、辞职、新增社区等情形需补充专职社区工作者的,统一从红山区社区工作者后备力量储备库中补充录用,补充录用时仍需具备招聘条件中全部要求。
2.根据空岗情况,计划在一年内集中组织二次补录,具体补录时间另行通知。
3.按照红山区社区工作者后备力量储备库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补录。补录程序依照本方案第三部分:招聘程序中(七)至(十)项进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赤峰市红山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规定,试用期工资2922元,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现有社区工作人员享有同等待遇,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为应聘人员建立考试诚信档案,将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记入档案。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如有上述情形的,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确定聘用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报考者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入职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时必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码”、通过国务院政务服务客户端APP申领的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版。“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本次考试,否则不得参加。
(二)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笔试。
(三)下列人员需到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并解除以下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本次笔试。
1、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返回赤峰市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期第2、7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
2、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赤峰市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观察第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赤峰市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观察第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参加本次考试前,应聘人员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五)参加本次考试期间,所有应聘人员应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报告疫情防控事项,如瞒报谎报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行踪轨迹,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招聘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发布,请予关注。
(二)本方案由红山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6-8869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