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扶余市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教育系统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100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71名(岗位序号:001号— 016号),招聘范围为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热爱教育事业;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5日—2005年6月24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3年6月2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处于待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状态,且未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2.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一是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二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职业资格条件等方面问题,具体由扶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38-5865592)。
3.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4.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可报考本公告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扶余市域内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9.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7月3日09:00—7月4日15:0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如实填写《2023年扶余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并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7月3日09:00—2023年7月4日16:00。
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拨打仲裁电话,由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裁决。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7月4日16: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才视为报名。
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7月3日09:00—7月4日17:00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报名系统( )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网上缴费后,必须打印报名表,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免笔试岗位考生无需缴笔试费,只需打印报名表即可。)
收费标准:参照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公务员公开招录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教育基础知识8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12日09:00-7月14日9: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以便后续招聘环节使用)。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5.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通过审核后,于2023年7月6日09:00-11:00到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8-5869114)递交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审核结束后,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网站为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
原标题:2023年扶余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