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四个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9日。
其中《城镇集中供热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要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具备条件的地方热力销售价格要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改革。
热力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原则上均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办法核定。鼓励建立热力出厂价格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
《城镇集中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 明确热电联产的经营者,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可行性设计报告或企业实际上网电量、发热量为依据,采取热量法等合理方法分摊供热和发电共同发生的费用。
原文如下:
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四个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升公用事业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相关公用事业行业可持续发展,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城镇集中供热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城镇集中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等4个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9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首页“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
3.城镇集中供热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4.城镇集中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4月10日
附件3
附件4
原文链接: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四个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