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暖用户:
你们好!
根据工作安排,热力集团于2022年8月22日开始,办理2022—2023年度供暖缴费和报停业务。您可凭缴费卡通过锦州银行柜面、网银、手机银行及锦州通App、热力集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缴纳供暖费,同时获取电子发票。如您选择微信生活、支付宝生活等渠道缴纳供暖费,发票可到热力集团业务大厅和锦州银行中心网点换取。
为切实做好新冠病毒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如您有特殊情况必须到业务大厅窗口办理,我们倡议热用户采取银行卡(POS)支付方式错时错峰缴费,避免人员聚集、减少感染几率。
便民新举措:已办理身份证认证的用户可持身份证到热力集团各业务大厅办理供热业务。
如您属于下列情况则需要先到指定部门办理缴费相关手续:
到所属业务大厅办理
*低保用户;
*幼儿园、养老院、社区办公用房、盲人按摩院、物业服务用房等按政策规定交费的用户;
*产权证面积与收费面积不符的用户;
*办理用户缴费卡;
*有陈欠供暖费的用户。
到供热业务中心
发展办公室办理
*独立建筑新入网的用户。
到供热稽查中心办理
*有附属设施(阁楼、地下室、阳光房、车库、外扩等)不需要供热的用户;
*以前供暖年度有违章用热行为或其它原因禁止交费的用户。
到供热分公司管理站
*有附属设施(阁楼、地下室、阳光房、车库等)需要供暖计入收费面积的用户;
*特殊情况需现场确认供暖状态的用户;
*变更单价用户。
缴费标准
2022—2023年度供暖费收缴标准:居民用户每平方米25元、非居民用户每平方米31元。
发票相关事宜
*用户通过锦州银行窗口交纳供暖费的可直接开具供暖费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
*用户通过锦州银行个人网银、手机银行及热力集团微信公众号交纳供暖费,自行打印供暖费电子发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用途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请放心使用。
*根据税务局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用户开具供暖费发票时,必须提供报销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否则发票无效。此处所称“报销单位”,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用户需开具供暖费发票的信息只能是热力集团收费系统内认证的姓名,若要变更,需携带房照、户口本或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变更手续。
*用户在交费时应提供准确的用户信息,并当场校验,发票一经开出,不退不换。
报 停
*既有建筑室内供热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2022-2023年度要求停止供热的用户,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持房照原件、身份证原件办理书面停供手续。如他人代办,还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方可办理。
办理地点:热力集团所属业务大厅及七个银行中心网点。
房主本人也可通过热力集团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停申请。但对可能危害其他热用户或者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用户将会收到审核未通过回执,报停申请作废。
*申请暂停用热期限为自办理暂停供热期起到恢复供热期止,至少满一个供暖期且不受理分时段报停。2021年度已经办理报停手续2022年度继续报停的用户,不需再办理报停手续。
热力集团所属各业务大厅
开设的锦州银行中心网点
锦州银行中心网点还可办理如下业务:
*认证手续;
*银行窗口交费后,有特殊情况的凭交费收据打印电子发票;
*其它查询、咨询业务。
复供联网
为了简化供热用户办理复供开阀工作,以前年度已断网、今年恢复供暖的用户于10月15日之前可直接缴费,缴费后再到供热分公司管理站登记,安排联网恢复供暖。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的用户请咨询该建设单位。但因特殊原因,现场不具备复供条件的用户,热力集团将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费。
热力集团所属
各供热分公司及管理站
锦州热力集团全体员工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并将竭诚为锦城人民服务!
客服电话:4154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