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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直击|气站被关停,气瓶为啥还在流通使用?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7-13 04:46)
文章正文

“试问该类钢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从何而来?是这些企业关而未停?还是有其他企业在为该类钢瓶非法充装?”2024年4月19日,有网民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今年3月,宝鸡市公安局查处关停了一批在液化气中非法混装二甲醚的企业,然而,已被查处停业企业的自有产权液化石油气钢瓶一个月后在宝鸡市市场上仍然随处可见。

6月初,人民网记者调查发现,的确如网民所述,在宝鸡市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的一些地方,问题气瓶仍然在流通使用。

网友留言及主管部门回复截图

对于网民反映的问题,宝鸡有关方面先后两次作出回应。5月7日,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称:“目前宝鸡天公液化气站、宝鸡天祥福达液化气站、宝鸡泰宇液化气站、眉县金庆燃气有限公司均被公安部门查处停业;(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上述4家企业,对自有产权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限期进行回收;按照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检查。目前已掌握一定案件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针对官方回复,该网友给出了沟通态度五颗星、解决力度和办理时效一颗星的评价。

主管部门回复截图

6月3日,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回复称:“针对前期在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初步查实,目前已经立案。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采取加装AI智能监控的方法,通过智能化手段监控充装单位的充装行为。”

网友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了吗?6月5日,人民网记者在宝鸡市进行了实地探访。

4家涉事气站处于关停状态

6月5日,宝鸡市泰宇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充气站大门紧锁,院内可以看到堆放着的绿色气瓶。

6月5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网友留言中提到的宝鸡市泰宇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天公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宝鸡市天祥福达燃气有限公司各自的充气站均大门紧闭,处于关停状态。

6月5日,宝鸡市天公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陈仓区的县功供应站处于关停状态,院内可以看到一批蓝色气瓶。

6月5日,宝鸡市天祥福达燃气有限公司的液化气站大门紧闭。

在宝鸡市天祥福达有限公司的液化气站,记者咨询院内门卫充气相关事宜,他告诉记者:“气站最近正在进行设备检修,6月10日以后再来充气。”

涉事气站气瓶仍在流通

虽然涉事的液化气站已被关停,但在宝鸡市区一些小吃摊上,记者发现仍然有部分被关停企业的自有产权气瓶在市场上流通。

宝鸡市《关于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气瓶标识码及气瓶分色管理有关情况的公告》。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2022年,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气瓶标识码及气瓶分色管理有关情况的公告》,当中公布了全市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企业气瓶专用色及标识码,其中,天公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县功供应站专用色为淡(酞)蓝,天祥福达燃气有限公司专用色为淡(酞)蓝,泰宇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专用色为深绿,眉县金庆燃气有限公司专用色为普蓝。

记者在宝鸡市金台大道上偶遇的一名送气工。

6月5日10时左右,在宝鸡市金台大道上,记者偶遇了一位开着三轮车的送气工,车上盖着的篷布被风掀开一角,露出一个蓝色液化石油气瓶。

蓝色液化石油气瓶上喷着“天公液化气”标识。

5日14时左右,在宝鸡市金台区宝平路上,记者偶遇了一位卖爆米花的摊贩,记者看到,该摊贩使用的蓝色液化石油气瓶上喷着“天公液化气”标识。

5日16时左右,在宝鸡市金台区金陵湾小区外,一家挂着“广东肠粉”的小吃摊正在营业,女摊主拧开气瓶阀门的一瞬间,突然发出“嘭”的一声巨响,女摊主连声惊呼:“吓死了!吓死了!”

附近商贩也纷纷过来围观。记者注意到,该商贩使用的正是宝鸡天公液化气站所有的淡蓝色液化石油气瓶,而在周围,还有多个使用同样颜色气瓶的小吃摊。

宝鸡市金台区金河尚居小区门外的小吃街上大多使用蓝色的液化石油气瓶。

在不远处的金河尚居小区门外,有一条近百米长的小吃街,记者走访发现,该处的商贩大多使用的是蓝色液化石油气瓶。一位老板告诉记者,正常情况下,三四天就会用完一个气瓶,打个电话就有人送气上门了。

宝鸡市渭滨区石坝河村便民摊点上所用的液化石油气瓶颜色各异。

在宝鸡市渭滨区石坝河路上的石坝河村便民摊点,众多售卖熟食、小吃的摊贩在此聚集。记者发现,这里的摊贩使用的气瓶颜色各异,有银灰色、黄色、绿色和蓝色。

当日22时,记者来到位于宝鸡市陈仓区西大街附近的陈仓步行街。通过走访,记者发现该商业步行街上的商贩所用气瓶统一为银灰色气瓶。但是在步行街旁的一家饭店里,记者再次看到了一个蓝色气瓶在被商家使用。

陈仓步行街上的商贩,统一使用的都是银灰色气瓶。

陈仓步行街旁的一家饭店使用的是蓝色液化气瓶。

问题气瓶违规充装存在安全隐患

据了解,二甲醚是一种价格低于液化石油气的可燃气体,因二者可以互溶,不法商贩便将其掺入民用液化气中牟取暴利。二甲醚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掺入液化气后会腐蚀罐体上的胶管,时间久了容易发生泄漏,不少爆炸事故也由此发生。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燃气气瓶安全相关事项的公告》。

5月31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燃气气瓶安全相关事项的公告》,当中提到: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来源不明气瓶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的,一律吊销充装许可资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处以二十万元顶格处罚,并停业整顿6个月。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气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处以十万元顶格处罚,并停业整顿3个月。

陕西省发布的《特种设备领域燃气安全整治相关事项公告》要求,“查处的非法气瓶以及气瓶充装单位需要报废的气瓶统一归集移交气瓶检验机构去功能化报废处理,严禁不符合要求的气瓶再次流入市场。”

5月初,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回复网友的留言中表示,已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检查,且“已掌握一定案件线索”。时隔一个月,为何宝鸡市区内仍有大量被关停企业的自有产权气瓶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这些气瓶又是在哪里充装的?对此,本网将持续关注。(图/文 人民网陕西频道调查组)


(责编:吴德锋、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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