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北京市的法定供暖期为11月15日至3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如果在供暖前气温出现反常情况,供热主管部门同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将与气象局进行气象会商,研判天气形势,如果达到法定供暖条件,将提前供暖。
➤北京供暖收费标准:
北京热力执行北京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居民用户按面积收费的采暖价格依据为《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京价(商)[2001]372号),收费标准如下:
大网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24元。
独网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燃油、燃气或电锅炉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30元。
居民用户按热计量收费的采暖价格依据为《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容发[2010]98号),收费标准如下:
(1)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价格为两部制,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
(2)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大网供应的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独网供应的燃气、燃油或电锅炉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8元。
(3)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价格为每千瓦时0.16元(折合每吉焦44.45元)。
对于执行面积收费的用户,按照《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9]1545号),供热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不含4米)的供热面积,供热价格按实际超过的高度,每米加收12.5%,加价最高不超过1倍。对执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不实行超高加价。
面积依据
建筑面积的依据主要有《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带有测绘法律依据印章的实测报告)或其他在法律上对于建筑物面积认可的文件。
对于提供不出以上材料的建筑物或房间可以暂时依照建筑物的预测报告、竣工图纸、施工图纸或进行实地丈量和上下套裁等来计算供暖面积,待取得法律认可的依据后进行调整变更。
签订合同
线下签订
用户可联系北京热力供热服务网点、小区供热服务管家进行签订、换签,或拨打96069提出签订、换签需求,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联系用户进行合同换签工作。
签订供暖合同时,用热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订还需提供《产权人授权委托书》。
线上签订
北京热力已开发线上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签订系统,用户可通过掌上热力APP(客服主界面点击“在线缴费”)、支付宝(搜索“生活缴费”)、微信(搜索“北京热力客户服务”公众号)线上渠道进行电子合同的签订。
优惠活动
北京热力积极推进新版供暖合同签订工作,现在签订合同还能享受供暖缴费优惠。其中,通过线上方式签订供暖合同、缴纳采暖费及开具电子发票的相关操作流程请点击以下链接了解。
活动时间:2023年5月至12月末
活动对象:北京热力集团居民用户
优惠规则
1
线上缴费立减活动:用户签订新版供暖合同,通过掌上热力APP、支付宝渠道足额缴纳当季采暖费(单笔一次性缴纳采暖费500元及以上)即可享立减优惠。
2
线下有礼活动:用户签订新版供暖合同,通过微信渠道或线下足额缴纳当季采暖费(单笔一次性缴纳采暖费500元及以上),即可领取小礼品一份。
3
具体参与形式以渠道页面展示规则为准,每个客户编号仅限参与1次,同一账户最多给10个客户编号缴费享受立减优惠。
4
活动仅针对实名认证用户开放,支付宝渠道内同一账号、手机号、终端、身份证号视为同一账户。
5
为保证广大居民用户能正常享受缴费优惠活动,每个渠道都设置享受参与活动次数上限,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名额发放结束后,活动自动下线。
6
了解其他优惠活动细则可拨打96069热线咨询。
·供暖费缴费期限如何规定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明确了: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乙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未供热的退费额如何计算?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明确了:
退费额=日平均热费×未供热天数
日平均热费=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