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市各县区为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7名。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县区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结合我市实际,适当扩大选调范围,工作单位驻地在县区的市属单位工作人员亦可报考。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为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10月31日;
3.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夫妻分居(爱人一方在市区工作)或父母在市区居住(有宝鸡市区常住户口)且身边无子女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以招聘计划表(附件1)为准;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2020年宝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章后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详见选调计划表。
报名时携带报名表(一式2份,粘贴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因年龄要求属夫妻分居或父母身边无子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选调部门(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笔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条件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补报其他岗位。岗位或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2:1。
(二)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总分为100分。按照考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三)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选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计算确定。选调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岗位的计划为1:1。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选调部门和单位具体实施。选调部门和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分赴各考察对象单位,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重点从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前出现岗位空缺时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每个环节安排及相关要求事项均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2.在实施公开选调过程中,各选调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严密组织,确保公开选调工作有序推进。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4.请遵照防疫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健康二维码查验。
原标题:《公告 | 2020年宝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