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期内,卧室、起居室室温不低于18℃,是《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的供暖温度要求,也是检验供暖是否达标、退费的依据。然而近日有市民反映,家中温度不达标,热力公司迟迟不测温;来测温选在阳光最足的中午;自测多天温度不达标,热力公司又不可能每天来测温;客厅达标了,卧室温度低,热力公司就高不就低……有市民希望西安能出台更加明确的供暖是否达标,如何处理争议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