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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热要在9月10日前办理,3种情况不能办停热!戳进来看今冬供热这些事~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1-01 09:58)
文章正文

再有不到两个月

一年一度的供暖季

又要到了

今年缴费方式有什么变化?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办理停复热?

哪些情况不能办理停热?

8月18日

记者就供暖季大家关心的问题

采访了市热力集团相关负责人

公众号即可缴费,全额缴费可领红包

目前,本供暖期热费收缴工作已经启动。为减少交费过程中人员聚集,市热力集团调整了收费政策,主推“线上办、不见面,微信公众号缴费渠道”。

市民可微信搜索“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页面底部点击“业务办理”,输入自家供暖卡号,即可进行缴费。

如不清楚自家供暖卡号,可用以下方法进行查询:

方法一:根据缴费凭证。在缴费凭证左上角“卡号”栏或发票右下角“备注”栏查询用户卡号信息;

方法二:拨打客服热线,根据具体楼号进行查询。电话:6070000;

方法三:咨询服务大厅工作人员。

另外,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为鼓励线上缴费,市热力集团启动“15万元的红包”好礼相送活动,全市共计两万多个红包,只要在大庆市热力集团微信公众号,按照提示操作,进行全额交费后,即可领取。

注意:在微信和支付宝的“生活缴费”界面交全额热费的用户,是不能领取红包的哦,但可凭电子缴费凭证到辖区任意一个热力服务大厅领取精美礼品一份。

停热用户须在9月10日前办理

据记者了解,停热分当年停热和继续停热两种情况:

当年停热仅限于当年采暖期,原则上采暖期不允许恢复供热;继续停热是指已申请停热,下一采暖期需要继续停热,如未办理续停,将视为正常用热。

想办理停暖的热用户应该在供暖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也就是说,今年需要办停暖的热用户一定要在9月10日前进行办理。另外,市热力公司工作人员提醒大家,符合办理停热条件的用户,仍需缴纳30%的供热基础运行费哦。

首次停热和继续停热如何办理

首次办理停热业务时,房屋产权人需携带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常用联系方式,到市热力集团属地子(分)公司办理停热申请等手续。

办理继续停热的用户,除了要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停热期间符合当年《停热协议》的要求,且房屋产权人未发生变更。如产权人亲自办理继续停热,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即可。产权人不能亲自办理的,也可委托他人,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产权人委托证明。

三种情况不符合办理停热条件

据工作人员介绍,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以下三种情况,不符合办理停热条件:

非分户供热的用户;

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

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情况,不能申请停止用热。

比如:一层、顶层以及把山的房屋,如在供热期间停热,可能会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所以,这样的情况,不能办理停热手续。

服务大厅地址及电话

请收好

↓↓

好啦

关于今冬供热事宜

小编今儿就说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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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停热要在9月10日前办理,3种情况不能办停热!戳进来看今冬供热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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