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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4-25 02:18)
文章正文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吉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基层治理专干)。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吉林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55名。其中,吉林市市直及各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75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4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吉林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计划招聘80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4年吉林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22年4月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6.年龄要求:

(1)报考吉林市市直及各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2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4月22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2)报考吉林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岗位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2日期间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4月22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7.面向优秀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考生应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8.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可报考本公告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存在侥幸心理。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审档调档、工资核定、聘用)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均取消聘用资格。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六)相关资格条件说明

教师资格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8日8:30至5月10日11:30。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8浏览器)登录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网站(),按照提示和要求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网上填报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不戴眼镜)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jpg格式,宽130×高170像素,不大于5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提醒考生注意:

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网上报名时,须诚信填报退役军人相关信息,待资格复审时再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审验,不属于退役军人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只能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报考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3)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附件1中的考生报名咨询电话。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考生可选择在规定时段错峰报名。

(二)报名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8日8:30至5月10日15:30。市直岗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县(市)区、开发区岗位由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基层治理专干岗位由县(市)区、开发区组织人社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或研究生层次毕业证所列专业为一级学科并能提供证明与其下设二级学科为相一致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资格审查小组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考生须及时登录网址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5月10日15: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三)缴费

1.缴费时间:2024年5月8日8:30至5月10日24:00。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网址进行网上缴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的,无法补缴,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无论何种原因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2.缴费标准:笔试岗位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20日8:30至5月25日16:30。考生登录网址,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报考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无需打印笔试阶段准考证。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

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能参加考试。笔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读卡机阅卷。

2.笔试科目。市直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招聘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各招聘岗位考试科目均为《通用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2024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分值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实际缴费人数超过1:40(不含1:40)的,则需要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科目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5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实际缴费人数不超过1:40(含1:40)的,直接进入面试。

4.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荣立二等功的加9分,荣立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1)审核时间:5月14日8:30—16:30。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

(2)审核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考吉林市市直所属岗位: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市政府4号楼三楼会议室(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联系电话:0432-62048797。

报考永吉县(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永吉县口前镇站前路768号永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事业单位管理科304室,联系电话:0432-64239365。

报考舒兰市(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舒兰市舒兰大街4480号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8250158。

报考磐石市(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磐石市振兴大街777号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5222248。

报考蛟河市(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蛟河市新区红叶大街59-2号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7250751。

报考桦甸市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6224401。

报考吉林市船营区(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吉林市船营区珲春街庆丰胡同2号船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3室(船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6097826。

报考吉林市昌邑区(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昌邑区人民政府205室(昌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2755111。

报考吉林市龙潭区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65号龙潭区人民政府623室(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一),联系电话:0432-63041823。

报考吉林市丰满区(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76号丰满区人民政府3号楼312室(丰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4661524。

报考吉林高新区(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吉林高新区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805(吉林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432-64798037。

报考吉林经开区(含基层治理专干)所属岗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江大路499号碳纤维研发中心党办(人事局)1208室,联系电话:0432-66490088。

(3)审核材料: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入伍批准书、士兵登记表、退出现役证书、军士退出现役登记表或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军队功勋荣誉表彰登记(报告)表、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经审验合格的考生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二)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笔试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网站自行查询。

(三)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请考生关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试公告。市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县(市)区、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开发区组织或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复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证、入党志愿书、退出现役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档案。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没有取到毕业证(学位证)之前,须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复审。在编在岗人员须持《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复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部门将在面试时间确定后另行发放《面试通知书》。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和每个招聘岗位采取的具体面试方式将在《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五)总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实际缴费人数不超过1:40(含1:40)而直接进入面试的情况下,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市直及各县(市)区、开发区招聘岗位在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再递补。

报考社区治理专干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岗位所服务的社区,聘用后须在选择的社区服务;报考乡村振兴专干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岗位所服务的村,聘用后须在选择的村服务。放弃选岗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到对应的社区(村)。

(四)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五)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政策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最低服务年限是指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现工作地、服务单位、岗位要求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等开始至2024年4月22日服务期满整年。

(二)服务期限。

1.确定为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的拟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对于放宽年龄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进行签订,拒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未按要求上岗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一般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

2.确定为吉林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岗位的拟聘人员,基层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进行签订,拒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未按要求上岗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基层服务年限未满的,一般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

九、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咨询服务

本次招聘考试的其他有关政策、考务信息查询可登录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1.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详见()

2.报名期间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432—62507976(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期间监督仲裁电话:0432—62048797(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4.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及各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县(市)区、开发区组织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5.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后,未经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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