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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大兴区社会建设发展需要,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有效补充基层服务力量,现将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良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相关业务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有奉献精神。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5日至2006年6月4日出生的)。
(四)具有北京市大兴区户籍(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
(六)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岗位政治面貌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八)同等条件下,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优先考虑。
二、报考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请您仔细阅读本公告,了解报名相关流程及要求。
(一)岗位查询
各单位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大兴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rsks.daxing.net/)进行报名(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4年6月5日10:00至6月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网上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后,请耐心等待网上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期间(2024年6月5日10:00至6月7日17:00)更改报考岗位,再次提交初审申请。其他情况下不允许更改报考岗位。
(三)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成功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4年6月12日至6月13日(9:00-11:30、14:00-17:30)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地址见附件)。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逾期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须携带的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大兴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网上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在诚信声明处手写签名);
2.户口簿首页(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备相应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打印);2024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报考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岗位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开具证明的时间在3个月内);
7.报考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岗位:
①退役军人需持《退出现役证》或接收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随军家属需提供大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如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2024年6月26日至6月29日9:3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存,用于参加笔试及笔试、面试成绩查询)。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组织考试。
(二)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
(四)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职位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60分)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每个职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由招聘主管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如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将取消聘(录)用资格,并在报考同一招聘单位的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不再进行补录。
五、公示
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
六、聘(录)用
拟聘(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根据各招聘单位要求进行岗前培训和工作岗位分配,工资待遇和签订用人协议等事项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负责解释。
七、其他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录)用资格。
2.现场资格审核需由本人自行办理,不得他人代办。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命题组、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安排、考试成绩等信息均会通过网站进行公告,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不进行短信或电话通知)。考试前,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及前往路线;考试当天,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身份查验等工作。
5.从报名、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或因本人未及时查阅公告、未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应届毕业生当年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聘(录)用资格。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签订过劳动合同或缴纳过职工社会保险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聘(录)用资格。
7.本次招聘如遇特殊情况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报名期间各镇街相关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岗位一览表
报名期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10-60218311、010-60211098(退役军人)、010-60217211(随军家属)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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