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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商洛市山阳县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1人公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7-03 18:14)
文章正文

为进一步强化山阳县城镇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工作力量,根据《商洛市民政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通知》(商民发〔2022〕122号)精神,经山阳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根据我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缺额情况,确定补充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须属商洛市山阳县户籍或者配偶属商洛市山阳县户籍(要求在2023年10月12日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2.年龄要求18--40周岁,即:1983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3日(含)期间出生;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区工作,热心群众服务,品行良好,廉洁奉公;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居民工作,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6.具有正常履行社区工作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无吸毒史。

(二)放宽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1.退役军人;

2.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者《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

(三)不符合应聘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5.曾因违反城镇社区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山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山阳县融媒体中心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2.报名时间:10月16日8:00至10月20日18:00。

3.资格初审:10月17日8:00至10月21日18:00。

资格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可以查看报名情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4.报名时上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包括:

(1)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笔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保持一致;

(3)本人有效期内的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放宽条件需提交相关资料:退役证件、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者《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1.时间:另行通知

2.网址: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请关注山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五)笔试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社区党建、社区工作等相关知识、社区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及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查询:请关注山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5.笔试成绩加分

加分资料审核由山阳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1)加分条件和标准。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①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者《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取得高级证书加10分、取得中级证书加7分、取得初级证书加5分;②退役士兵加分分值: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③2017年由山阳县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加3分。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且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

(2)加分资料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2023年山阳县招聘社区专职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其中符合第一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者《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二项条件的须提供获得荣誉的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符合第三项条件的提供2017年工作分配文件和村(社区)开具目前在职在岗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加分审核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下载并填写完善的《2023年山阳县招聘社区专职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山阳县民政局招聘工作资格审查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县民政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完成后,将加分人员相关信息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资格审查组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再次公示。

6.面试人员名单公示

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根据笔试加分后的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缺考、违纪和零分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缺考、违纪和零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山阳县民政局民政事务股办公室。

资格复审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下载打印《2023年山阳县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须提交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放宽条件相关资料:退役证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者《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7由山阳县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工作分配文件和村(社区)开具目前在职在岗工作证明。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复审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材料概不退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面试

1.面试由山阳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确认签字。满分100分。

4.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综合素质。

5.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计算考生总成绩、确定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考生总成绩=加分后的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

县民政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山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九)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5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对象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山阳县民政局在山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凡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十二)聘用

对招聘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山阳县民政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

新录用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及经过岗位培训后,与山阳县民政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5年。聘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及现实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新录用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山阳县民政局分调配到相应镇(街)所属社区工作。聘期内按照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山委组发〔2021〕201号)规定的“三岗十八级”等级绩效薪酬制度,享受薪酬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终身记入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及出版辅导用书。

(四)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电话号码,如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914-838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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