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属于湖南省,是湖南省省会城市,不属于其他市。
长沙市为湖南省省会,是湖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科技、金融、信息中心。它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 , 湘江下游和长浏盆地西缘。地域范围为北纬27° 53′~ 28° 41′,东经 111° 53′~ 114° 15′。
东邻江西省宜春地区和萍乡市,南接株洲、湘潭两市,西连娄底、益阳两市,北抵岳阳、益阳两市。长沙东西长约230公里,南北宽约88公里。全市土地面积1.1819万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556平方公里。截止2019年6月,长沙市辖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望城6区,长沙县、宁乡市及浏阳市。
长沙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经三千年城名、城址不变,有“屈贾之乡”、“楚汉名城”、“潇湘洙泗”之称。有马王堆汉墓、四羊方尊、三国吴简、岳麓书院、铜官窑等历史遗迹。凝练出“经世致用、兼收并蓄”的湖湘文化。
扩展资料
长沙建置沿革
1949年8月,长沙和平解放,共辖8区82保1838甲。1950年3月30日设郊区办事处领导外4区。1953年1月设水上区。1955年内4区建306居委会2909居民组。1956年5月撤销市郊外4区,辖乡并为7乡1镇。同年撤水上区。
1957年内4区辖26街道275居委会2766居民组;郊区辖7个乡、镇。1958年9月,农村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郊区建立万年红、东风、岳麓公社。城区辖4区25街道233居委会2731居民组。
1958年12月24日,湖南省调整县市行政区划,原属湘潭专区的长沙、望城二县划归长沙市管辖。1959年3月(至1977年12月又分设)长沙、望城二县合并称长沙县。2月撤销郊区,并入合并后的长沙县。长沙市辖4区1县,25街道5镇26公社,总面积3842.13平方千米,城区建成区20.93平方千米。
1960年1月26日原属郊区的2公社划为3公社,从长沙县划属东、南、北区。3月31日以岳麓公社设岳麓区。4月实行城市人民公社体制。市辖5区改为5个公社,下设分社。1961年9月,撤销城市人民公社恢复5区。
1962年1月12日,恢复郊区。1974年1月6日,岳麓区并入西区。1978年底,长沙市辖5区2县(16县辖区)29街道84公社9镇,308居委会1132大队,3604居民组11321生产队,全市面积3754.4平方千米,市区面积352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53平方千米,建域比为1∶70.8。
1983年2月8日,长沙市增辖浏阳、宁乡、湘阴(1983年7月13日湘阴回归恢复后的岳阳地区)。当年着手改变政社合一建制。
1984年市辖5区4县(39县辖区),32街道15镇224乡,445居委会3017村,45811居民组39224村民组。1985年全市面积11818平方千米,建域比为1∶206.08。
1993年1月16日,浏阳撤县改市。1995年辖县(市)撤区并乡建镇,长沙市辖5区3县1市,38街道67镇53乡,648居委会3091村,市区面积367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101平方千米,建域比1∶117。
1996年市辖区区划调整,撤销郊区,避免全国城区专名的重名,调整区划范围,新5区为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由此,长沙市辖5区3县1市,38街道66镇54乡,651居委会3011村。市区554.07平方千米;建成区110平方千米。
2000年辖50街道75镇46乡,763居委会3111村,全市面积11819.5平方千米,市区面积556.33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118.82平方千米,建域比为1∶99.47。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沙概况
参考资料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建置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