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民政事业的功能,加强民政工作力量,进一步服务质量,根据通民发〔2017〕65号文件精神,先锋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民政协理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本人或其父母、配偶户籍在本街道且长期居住的;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愿意为民政事业做出奉献;
4.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处间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06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民政办(便民服务中心)。
3.联系电话:86567077。
4.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奖励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现场填写《先锋街道办事处公开招录民政协理员报名登记表》。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1:3比例,方可组织考试,若报名人数不足由招聘领导小组视情研究决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农村、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和计算机知识等的掌握程度。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成绩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者。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安排到先锋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工作,并将录用情况报区民政局备案。
3.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4.民政协理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工资待遇按照通州区人社局相关文件执行。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5.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管理体制及相关待遇
1. 民政协理员属政府购买的特定公益性岗位,由通州区民政局和先锋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
2.薪酬收入按通州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待遇实施方案执行。
3.建立民政协理员招录和替补机制。面试合格但因计划限制未录用人员,进入公益性岗位民政协理员备用数据库,该数据库有效期2年。2年内因人员变动产生岗位缺额的,可向区民政局申报补充计划,从民政协理员备用数据库中从到低分依次按本公告的相关程序补充。
八、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先锋街道办事处民政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567077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86672879 。
原标题:先锋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民政协理员公告
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