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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玉溪市中医医院提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4-10-07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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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中医医院2023年提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玉溪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87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养生、保健、康复等为一体的中医特色突出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云南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是国家第二批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云南省科技厅—云南中医药大学应用基础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理事单位。现有院区占地面积23.1亩,建筑面积4.52万平方米,新院区建设项目占地面积74.9亩,规划建筑面积17.6万平方米。医院有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2个,省级重点专科6个,是省级区域中医(骨伤)诊疗中心建设单位、省级治未病中心建设单位,有针灸科、骨伤科、脾胃病科等3个省级中医临床医学分中心。医院编制床位800张,实际开放床位938张,现有职工928人,设置临床科室31个、医技科室10个、职能科室19个。

为进一步推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用人机制,吸引优秀人才来我院,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需要,面向2023年毕业研究生及报名时完成住院医师规培化培训的往届毕业研究生,提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设置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7.年龄。往届硕士毕业生要求年龄在30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5岁,2023年硕士毕业生按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存在按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况。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招聘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要求

 

骨伤四科医师

 

1

 

中医骨伤、中医骨伤科学、外科学、骨外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以上专业均为脊柱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外Ⅰ科医师

 

1

 

外科学(胸心外科、胸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肛肠科医师

 

1

 

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外科学(以上专业均为肛肠病的中医防治研究方向)

 

民族民间医药科医师

 

1

 

中医骨伤、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结合(骨伤方向)、中医内科学(中医风湿病防治研究方向)、民族医学

 

心病科医师

 

1

 

内科学(心血管方向)

 

急诊内科医师

 

1

 

急诊医学、内科学

 

肿瘤科医师

 

1

 

中医内科学(肿瘤方向)、肿瘤学

 

风湿病科医师

 

1

 

中医内科学(中医风湿病防治研究方向)、内科学(风湿免疫方向)

 

针灸科医师

 

2

 

针灸推拿、针灸推拿学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和宣传招聘信息

在玉溪市人才网()、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参加省卫健委组织的赴省外医学院校招聘会、云南省人才交流会,宣传招聘信息,收集考生信息。

(二)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24:00截止,采用邮箱投递资料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医院招聘邮箱yxszyyyrlzyk@163.com。材料要求如下:

1. 报名表(附件);

2. 个人简历;

3. 证书及证明材料扫描件,主要包括:身份证、本科及以上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2023年毕业研究生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往届毕业研究生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所学学科专业名称与岗位所列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医院确认报名资格。

本次招聘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任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不可再报其他岗位且不可修改报名资料,请报考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和材料,或因考生本人未接未回电话或电话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信息无法落实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环节,任何时候发现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相符、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证明的,不予聘用,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四)综合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综合面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19〕91号)文件要求,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由玉溪市中医医院组织综合面试。接受玉溪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综合面试工作拟安排在2023年2-3月,具体实施时间以通知为准,后续招聘环节的相关事宜通知在玉溪市中医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分数合格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单项否决)。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同一岗位分数相同的,采取加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以加试的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在玉溪市中医医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合格者,医院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约定报到时间、聘用条件及违约承担责任。凡无合理的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违约处理;报到时不能按毕业生就业聘用要求提供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完整人事档案资料及就业报到证等)的不予聘用,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违反就业协议不能到岗的,按违约协议办理解约手续。

(七)考察

考生按就业协议约定时间报到,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个人档案、就业报到证等,届时验原件收复印件,按事业单位聘用要求查验相关材料和证书。

由人力资源科、医务科及相关科室组成考察小组,按国家档案审核相关规定,审阅个人档案进行考察,要求档案资料完整规范,且无视为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情况,无视为事业单位不能聘用的情况。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是否存在不予聘用情况,并填写《事业单位考察表》,经市卫健委审核合格。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在玉溪市人才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若收到投诉、举报或异议,由纪检部门和考察小组联合进行调查核实,若存在视为不合格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及异议,按事业单位招聘流程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及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时间节点说明

(一)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终止之日为准。

(二)玉溪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开始,本次提前招聘自动终止。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考生须于考试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考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场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试当天,“云南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高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五)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注意个人防护,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点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以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五、招聘单位相关信息

单位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

单位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官方网址:

咨询电话:赵老师 0877—2079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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