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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区面向这一群体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来源:网站编辑 2024-10-13 13:13)
文章正文

东城区2023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部署和市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激励保障体系,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按照2023年北京市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拟面向东城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

招聘范围:东城区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

招聘岗位: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和社区工作者岗位,其中,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招聘50名,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廉洁自律,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社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北京市户籍。

(六)截至报名时,仍在东城区担任社区工作者,且在北京市社区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

(七)报考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须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即:1967年8月(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8月(含)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的其他优秀社区工作者,限中共党员,一般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即:1967年8月(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8月(含)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曾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满5年;(2)在社区工作期间个人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经所在社区同意及街道推荐,年龄可适当放宽。

(八)截至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九)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十)报考人员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年龄和任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

三、报名、资格审核及笔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9:00至7月25日17:00。

符合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选择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提交报考申请,同时须将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报送至工作所在社区或工作站点。

符合优秀社区工作者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选择社区工作者岗位提交报考申请,同时须将社区工作者报名推荐表报送至工作所在社区或工作站点。

报名网址:登录https://www.gongzhao.net/index.shtml进行注册报名。

(二)资格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相应报名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工作所在社区或工作站点后,报考人员工作所在社区或工作站点汇总报名情况并将材料报所在街道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工作所在街道完成资格初审后,将同意报考人员报名汇总情况报送至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并完成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

相关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由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学历证明材料;

3.岗位所需的职业水平证书、资格、工作经历、表彰奖励证明等其他材料;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以资格审核单位要求为准。

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系统中审核结果。通过报名系统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及综合素质评价。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3日至8月4日从报名网址(https://www.gongzhao.net/index.shtml)“准考证查询”栏目,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拟于2023年8月5日(星期六)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事业单位公共能力基础知识。

四、综合素质评价

东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任职期间工作业绩、重点任务表现、考核奖励以及任职年限为主要评价要素,对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情况进行评价。

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进行公告。公告后,面试人选不再递补。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按照实际入围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告

面试公告将在数字东城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统一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及相关信息将在数字东城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一)综合成绩的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40%

(二)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综合成绩公告后,由各街道组织所属报考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阶段。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由报考人员工作所在街道对其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七、拟聘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人员结果将在数字东城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统一纳入报考人员工作所在街道所属党建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公示前如出现报考人员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通过等情况,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公示一经开始不再进行递补。

八、报考人员须知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同时将报名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工作所在社区或工作站点,并确保联系方式正确。招聘全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个人提交的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相关工作。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逾期不能办理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应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履行相应服务期限。服务期内,离开东城区社区工作岗位的,退出事业编制,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望报考人员对虚假信息提高防范意识。

九、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及报考条件咨询电话:87556002、87556018

报考系统咨询电话:68771367、68771218

考试程序监督电话:87091928、87091927

请广大报考人员仔细研读本公告,为提高电话咨询效率,各单位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00-16:30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

大兴区2023年度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整体部署以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大兴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一)面向大兴区各街道(乡镇)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6名。

(二)面向大兴区各街道(乡镇)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廉洁自律,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社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户籍。

6.在北京市社区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

7.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其他优秀社区工作者,一般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曾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满5年;(2)在社区工作期间个人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8.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年龄和任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

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可以咨询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或各街道(乡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具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大兴区2023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经所在社区同意,于2023年7月24日9:00至7月25日17:00期间,持相关材料到社区所在街道(乡镇)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须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大兴区2023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人员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社区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缴纳记录、工作社区所在街道(镇街)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可以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相关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6.任职期间获得区级部门以上表彰奖励荣誉证书、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工作社区所在街道(乡镇)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审核通过的,由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复审均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初步定在2023年8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举办。笔试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并按照公告要求参加笔试。

五、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百分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按照实际入围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人选将通过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面试

面试由大兴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20%、40%和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将通过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淘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人选所在街道(乡镇)负责。

八、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笔试、综合素质评价、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如实提供本人信息,主动配合进行资格审核,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招聘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从报名、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报考人员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行程。考试前,建议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及前往路线。考试当天,建议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身份查验等工作。

(五)本次招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

报考资格相关事项:010-69251155-8323(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考试相关事项:010-81298994(大兴区人力社保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8:00

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

丰台区2023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激励保障体系,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按照2023年北京市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丰台区将开展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岗位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和社区工作者岗位。其中,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招聘93名,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10名(具体指标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丰台区所辖区域范围内各街镇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廉洁自律,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社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户籍。

6.在北京市社区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

7.报考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限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报考面向社区工作者岗位的其他优秀社区工作者,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曾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满5年;(2)在社区工作期间个人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经所在社区同意及街道推荐,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8.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年龄和任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具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形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7月17日至25日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出报名申请。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社区初审、街镇审核及区级复审三个环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交至所在社区、街镇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各街镇统一报送审核通过人员报名表及报名材料,进行区级复审。

报名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4.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5.社区任职期间签订的《社区服务协议》,累计年限需满足报名条件;

6.社区任职期间所有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7.个人或集体曾获区级部门以上表彰奖励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8.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需提供证书。

(三)笔试

三个审核环节均通过的报名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准考证由各街镇统一下发。笔试时间为8月5日(周六),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或详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事业单位公共能力基础知识,笔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四)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以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主要以报考人员任职期间工作业绩、重点任务表现、考核奖励以及任职年限为主要评价要素,对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情况进行评价。

以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可按实际入围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化解基层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分别按照20%、4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在丰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淘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名单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聘用手续,统一纳入街镇所属事业单位管理,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各街镇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需强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各街镇党群办公室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63258370

考试程序监督电话:63258398

请广大报考人员仔细研读本公告,为提高电话咨询效率,各单位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丰台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

北京市朝阳区2023年度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激励保障体系,调动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现面向全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本次招聘共提供岗位159个,其中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136个,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23个(具体招聘岗位分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朝阳区各街道、地区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报考本人现服务社区所在街道、地区的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可报考本人现服务社区所属街道系统或地区系统的招聘岗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廉洁自律,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社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户籍(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6.在北京市社区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以本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社区工作者工作协议》为准)。

7.报考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的,须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

(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

(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经街道、地区党(工)委推荐,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8.报考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的,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满5年;

(2)在社区工作期间个人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

(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特别优秀的社区工作者,经街道、地区党(工)委推荐,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9.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年龄和任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具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023年7月17日9:00—7月25日16:00,报考者可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生报名管理系统(网址:https://ksbm.bjchy.gov.cn/,下同)自行注册后进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二寸免冠证件近照,打印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

2023年7月17日9:00—7月25日16:00,各街乡招聘部门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考者须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所在街乡招聘部门咨询。

(三)打印准考证

2023年8月2日9:00—8月4日16:00,经初审通过的报考者,登录考生报名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定于2023年8月5日开展,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公共基本能力笔试。笔试主要测试事业单位公共能力基础知识,由市人事考评办公室统一命题。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综合素质评价

实行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以任职期间工作业绩、重点任务表现、考核奖励以及任职年限为主要评价要素,对报考者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情况进行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笔试成绩查询和入围人选确定

报考者可关注考生报名管理系统,查询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以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可按实际入围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情况将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jchy.gov.cn/,下同)“公示公告”中的“人事信息”栏目公布。

各招聘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七)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满足入围面试规定比例的,各招聘单位按同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的方式、地点和材料,另行通知。

(八)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 “公示公告”中“人事信息”栏目。

面试重点测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化解基层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

(九)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分别按照20%、4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招聘单位按招聘岗位与拟进入体检环节人选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将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的“人事信息”栏目进行公布,报考者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十)体检、考察和公示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淘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统一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的“人事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管理

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统一纳入街乡所属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管理,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北京市朝阳区2023年度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中的一个岗位。

(二)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有关内容,并在“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四)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4296061

招聘监督电话: 65099380  65094874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

2023年度北京市石景山区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激励保障体系,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结合我区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石景山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提供事业编制岗位42个,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石景山区符合招聘条件的社区“两委一站”在岗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

年龄和任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廉洁自律,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社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北京市户籍。

(六)在北京市社区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

(七)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其他优秀社区工作者,一般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曾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满5年;(2)在社区工作期间个人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经所在社区同意及街道党工委推荐,年龄可适当放宽。

(八)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三、招聘岗位

详见《2023年度面向石景山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2023年7月24日至7月25日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人员类别分别填写《2023年石景山区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附件3),经所在社区同意及街道推荐,可以报考与本人现所在社区对应的街道岗位,按照附件1中要求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报考人员补充印证材料须于报名结束当日补齐,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如下:

1.所在单位及街道推荐同意盖章的《2023年石景山区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三张;

5.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由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议后推荐报考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需提供街道党工委同意报考证明;

7.社区工作期间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复审

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报考人员补充印证材料须于资格复审结束当日补齐,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三)综合素质评价

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综合素质评价应分别进行,按照工作经历、持证情况、政治素质和工作业绩、组织认可度、表彰奖励情况等维度分别评价赋分。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以任职期间工作业绩、重点任务表现、考核奖励以及任职年限为主要评价要素,对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情况进行评价。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 9:0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事宜由各街道具体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笔试主要测试事业单位公共能力基础知识,以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可按实际入围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成绩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重点测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化解基层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

(六)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分别按照20%、4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由各街道根据工作要求具体落实,体检具体安排由各街道通知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九)聘后管理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与北京市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相关的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表》

监督电话:88927681、68664267

石景山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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