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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溧水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来源:网站编辑 2024-10-29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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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溧水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2024-05-24 21:49

发布于:山西省

前面

我们整理转发了各区教育局关于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鼓楼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栖霞区

江北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高淳区

今日

溧水区也发布了

一起来看

小 学

一、基本条件

#1

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各小学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可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2

适龄儿童应具有行政辖区内家庭户常住户口。原则上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产权证(房产证)三者一致。

招生过程中需审核的材料: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应为儿童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不含纯商业用房)。如所提供的房产属共有产权,则该儿童或其监护人必须拥有该处房产的50%(含)以上产权。家长必须提供有关证件,招生学校应对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实际居住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再录取。

二、施教区划分

1.永阳街道

(1)力学小学溧水学校:琴音大道与天生桥大道交界口沿天生桥大道向西→秦淮大道向北→秀园路向西→珍珠南路向南→无想山大道向东→琴音大道向北合围区域。(过渡学区)

(2)实验小学崇文路校区:琴音大道与天生桥大道交界口沿天生桥大道向西→秦淮大道向北→秀园路向西→珍珠南路向南→高平大街向东→琴音大道向北合围区域。

(3)实验小学中山东路校区:琴音大道与青年东路交界口沿青年东路向西→青年路向西→淮源街向南→秀园路向东→秦淮大道向南→天生桥大道向东→琴音大道向北合围区域。

(4)实验小学通济街校区:秦淮大道与河北路(规划)交界口沿秦淮大道向南→青年路向西→淮源街向南→中山路向西→弯子口→珍珠路→珍珠桥→沿河街向西→北门桥→望京街向北→双塘路向北→永寿路向东南→中山桥→河北路(规划)→秦淮大道合围的永阳街道所属区域。

(5)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文昌小学:琴音大道与青年东路交界口沿青年东路向西→秦淮大道向北→开园路向东所合围区域以及该区域东侧永阳街道区域(不含原东庐)。

(6)状元坊小学:原黄栗树村→毓秀路→南门桥→中大街→南门口→中山路向东→弯子口→珍珠路→珍珠桥→沿河街向西→北门桥→望京街向北→双塘路向北→永寿路向西→栖凤路合围的永阳街道所辖区域。

(7)第三小学金龙路校区:原黄栗树村→毓秀路→天生桥大道向东→珍珠南路向南→无想山大道向西永阳街道辖区范围。

(8)第三小学庆丰路校区:淮源街和秀园路交界口→秀园路向西→珍珠南路向南→天生桥大道向西→毓秀路向北→南门口→中山路向东→淮源街向南合围区域。

(9)东庐小学:原东庐所辖琴音大道东侧区域户籍适龄儿童。

2.开发区

(1)状元坊小学双塘路校区及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开发区所辖的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八个社区范围内,珍珠北路以西区域为两校共同施教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可以在以上两所学校中任选一所报名入学。开发区辖区内珍珠佳苑、琴韵华庭、碧水家园三个小区为状元坊小学双塘校区施教区。

(2)开发区小学(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红光路校区):在开发区所辖的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八个社区范围内,珍珠北路以东区域范围(不含珍珠佳苑、琴韵华庭、碧水家园)。

(3)南外仙林分校溧水学校:开发区辖区内秦淮社区、康怡社区、群力社区、崇贤社区、空港社区、乌山社区、柘塘社区等七个社区。

(4)柘塘小学、群力小学:施教区不变,以上两所学校与南外仙林溧水学校施教区重合的学生,可在原学校与南外仙林溧水学校中任选一所报名入学。

(5)沙河小学:沙河社区。

3.其他镇(街)

其他镇(街)中心小学负责本镇(街)范围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工作,统一划定本镇(街)内各小学的施教范围。

三、特殊情况说明

1.力学小学溧水学校一年级新生今年在实验小学崇文路校区过渡,新校建成后整体搬入新校址(地铁7号线无想山站旁)。实验小学崇文路校区施教区内新生可以选择力学小学溧水学校入学。

2.永阳街道(不含东庐小学施教区)和开发区所辖的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八个社区范围内,若户籍与房产不属于同一施教区,则分配至房产所在施教区的小学入学。

3.只有户籍而没有房产,属于永阳街道(不含东庐小学施教区)户籍,在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文昌小学入学,属于开发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八个社区户籍的在开发区小学或状元坊小学双塘校区入学。

4.永阳街道(不含东庐小学施教区)和开发区所辖的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八个社区范围内,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居住,但无以上城区户籍的儿童,若施教区学校学位有空余,可照顾性安排在相应小学入学,若施教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此项照顾性政策只适用于2024年一年级新生入学,中途转学需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被拆迁的家庭户,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出生或落户的户籍儿童,根据家长意愿,可以在原施教区学校或拆迁安置点施教区学校选择其一就读,但必须提供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6.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儿童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多套房产的,以监护人提供的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房产为准。

7.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施教区范围内新月湾、天人佳园、华辉秦淮湾和秦淮缘小区符合其入学条件的儿童可申请至实验小学通济街校区就读。符合实验小学中山东路、崇文路校区入学条件的儿童可以申请到实验小学通济街校区、第三小学庆丰路校区和状元坊小学就读。此项照顾性政策只适用于2024年一年级新生入学。

8.随迁子女入学,参照《南京市溧水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办法》(溧教〔2018〕54号)执行。

四、政策照顾对象

在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子女给予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对溧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驻溧部队现役军人;纳入服务保障的溧水区“紫金山英才卡”人才;《溧水区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相关服务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五、有效信息截止时间

户籍迁移落入和不动产产权证(房产证)领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2024年南京市溧水区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5月24日

区教育局公布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5月24日~5月25日

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回溧水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在实验小学崇文路校区集中办理)

6月7日~8日

报溧水区外初中校的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在实验小学崇文路校区集中办理)。

6月15日~16日

报溧水区外小学的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在实验小学崇文路校区集中办理)。

6月15日~7月5日

家长完成网上招生报名登记。

7月1日前

各小学打印小学毕业生学籍卡并交给学生或家长。

7月10日前

对一年级新生登记信息进行初审和现场审核。各镇(街)中心小学根据划定的施教区范围,自行安排一年级新生招生登记审核工作。

7月15日前

各校分批次公布新生名单。

8月8日前

根据各校招生数量,统筹协调新生学位派定,各校上报一年级新生招录名册(电子稿、纸质稿),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8月10日前

完成小学招生工作。

2024年南京市溧水区小学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初 中

一、基本条件

适龄少年儿童应具有行政辖区内家庭户常住户口。原则上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产权证(房产证)三者一致。

招生过程中需审核的材料:小学毕业生学籍卡(需毕业学校盖章)、学生家庭户口簿、不动产产权证或房产证(持有者应是该生的法定监护人或该生本人,不含纯商业用房)等。如所提供的房产属共有产权,则该生或其监护人必须拥有该处房产的50%(含)以上产权。小升初对象必须提供相关的证件,招生学校对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实际住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再录取。

二、施教区划分

1.永阳街道

(1)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中山西路—中山路—弯子口—中山路—中山东路以南的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范围。

(2)溧水区第一初级中学:中山西路—中山路—弯子口—中山路—中山东路以北,开发区和永阳街道行政区划分界线以南的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范围。

(3)东庐初级中学:原东庐乡所辖区域。

2.开发区

(1)金陵中学溧水分校:开发区行政区域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和沙河等九个社区。

2)南外仙林分校溧水学校: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秦淮、康怡、群力、崇贤、空港、乌山、柘塘等七个社区。

(3)柘塘初级中学:施教区不变,与南外仙林溧水学校施教区重合的学生,可在柘塘初级中学与南外仙林溧水学校中任选一所就读。

3.其他镇(街)

按对口招生的原则,其他镇(街)辖区内初中负责本镇(街)范围内招生工作。具有溧水各镇(街)户籍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原籍,相应的初中校必须按政策安排其入学。

三、特殊情况说明

1.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和开发区九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和沙河),若户籍与房产不属于同一施教区,则分配至房产所在施教区的学校入学。

2.只有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和开发区九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和沙河)常住户籍,落户满一年但无房产的学生,由教育局在城区学校统筹安排。

3.被拆迁家庭户,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出生或落户的户籍儿童少年,可以在原施教区学校或安置点施教区学校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就读,但必须提供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

4.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和开发区九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和沙河)范围内,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居住,但无以上城区户籍的学生,若施教区学校学位有空余,可照顾性安排在相应初中入学,若施教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此项照顾性政策只适用于2024年初一新生入学,中途转学需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和开发区九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和沙河)范围内,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多套房产的,以监护人提供的有房产证的房产为准。

6.随迁子女入学,参照《南京市溧水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办法》(溧教〔2018〕54号)执行。

四、政策照顾对象

在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子女给予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对溧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驻溧部队现役军人;纳入服务保障的溧水区“紫金山英才卡”人才;《溧水区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相关服务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五、有效信息截止时间

户籍迁移落入和不动产产权证(房产证)领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2024年南京市溧水区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5月24日

区教育局公布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5月24日~5月25日

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回溧水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在实验小学崇文路校区集中办理)。

6月7日~8日

报溧水区外初中校的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在实验小学崇文路校区集中办理)。

6月15日~7月5日

家长完成网上招生报名登记。

7月1日前

各小学打印小学毕业生学籍卡并交给学生或家长。

7月10日前

对初一年级新生登记信息进行初审和现场核实。

7月15日前

各校分批次公布录取名单。

8月8日前

根据各校招生数量,统筹协调新生学位派定。各校上报初一新生招录名册(电子稿、纸质稿),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8月10日前

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2024年南京市溧水区初中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教育局咨询电话:57218556

监督电话:57213161

END

来源:溧水教育发布基础教育科

编辑:凌金园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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