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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太白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4-11-25 19:01)
文章正文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加快社区建设步伐,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补充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7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招聘。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3日至2005年11月12日);

2.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组织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于2023年11月10日在太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平台设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信息平台()。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8:00至2023年11月17日18:00。未经审核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为便于应聘人员报名,11月16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11月16日18:00时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13日8:00至2023年11月18日18:00。

4.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24时。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笔试报名费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缴费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11月21日08:30至11月22日17:00登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信息平台()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7-3902315,工作日接听时间08:30-11:30,14:00-17:00),待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和方法:笔试内容包含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政治理论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法律常识、省情市情、公文及写作等内容。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笔试加分之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太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对笔试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县民政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省政府令第16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1)在城镇社区工作3年以上(截至笔试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的加10分。(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交报考县民政局审核,并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

笔试加分审核地点:太白县民政局

笔试加分审核时间:11月20日-11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笔试加分人员公示时间:11月22日-11月28日。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进入面试。笔试人员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次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试总成绩在太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并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5.公示和聘用

①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天,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②公示期间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③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④在一年内因个人能力未满足工作岗位基本要求,被综合评定试用期不合格的,或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补录。

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作职能及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能。聘用后在社区主要从事社区治理和为民服务等相关工作,聘用人员的管理按《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工作待遇。录用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民政局分配到我县城镇社区工作。聘期内按照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规定的“三岗十八级”等级绩效薪酬制度,享受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太白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0917-4951943



附件:1.2023年太白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doc

2.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职证明.doc


太白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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