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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扬州市广陵区招聘村、社区工作者106人公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3-12-1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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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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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考人数 106

为加强我区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结合我区村、社区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健康,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8日至2001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其中退役军人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8日至2001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

4、扬州市户籍,《2021年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简介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7、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不宜报考或其他不适合做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2021年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岗位条件简介表》:

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10月18日09:00-10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0月18日09:00-10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

2021年10月18日09:00-10月23日12:00。

报名网址: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户籍、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公告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21年10月21日及以前具备。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10月2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的人员,可于10月24日09:00-12:00重新登录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笔试前3天自行登录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期间,审核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广陵区人社部门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10月22日18:00;广陵区人社部门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10月23日10:00。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村、社区工作有关知识、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等。

2、时间及安排: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另行公告,请报名者给予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参加笔试,逾期者责任自负。

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在报名后及时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由招聘单位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同意报考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取得国家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执业水平资格的人员,同等情况下优先。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公示,期限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相关工资待遇按广陵区村、社区工作者的相关规定管理。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录用名单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后,按1:2的比例建立人才备用库,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在备用库内按同岗位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区纪委监委和各招聘单位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本公告由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广陵区人社局0514-80825089  0514-87340553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监督举报电话:广陵区纪委监委0514-12388

点击下载:

附件1:2021年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岗位条件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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