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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补贴!到内江这里买房能省钱,每平方米……

(来源:网站编辑 2023-12-14 12:13)
文章正文

12月13日,条条君从“中区融媒”了解到,为更好满足居民刚需和改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市中区房地产市场形势,市中区住保中心牵头起草了《内江市市中区城南新区新购商品房补贴的活动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购房补贴对象、时间和范围

(一)对象:在内江市市中区城南新区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的农民工,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居民(不含房票安置户),“二孩”“三孩”家庭,现役(退役)军人及烈士家属,大学生村官,普通高校毕业五年内大学生,行政、事业、企业等单位职工,村(社区)工作者及民间团体组织,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引进人才,银行、保险等金融行业职工和非市中区户籍人员,及其他符合购房政策的居民。

(二)时间:购买内江市市中区城南新区新建普通商品房(本方案房源),在2023年12月15日后签订认购协议,并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三)范围

1.满足上述多个条件的购房人,同一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2.本次补贴仅限于本方案房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登记的第一次自然到访的,签订完认购协议并完成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购房人,中介或第三方介绍的购房人不在本次补贴范围之内。

3.在2023年12月15日前已网签购房合同,在2024年3月31日前撤销原合同,再次网签购买同一套商品房的,不得享受个人购房补贴。

二、购房补贴发放标准及时间节点

购房补贴仅限于住宅及公寓,商业及地下车库不在本方案补贴范围内。

1.2023年12月15日起签订认购协议,在2024年2月25日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购房人,可享受500元/㎡的补贴。

2.2023年12月15日起签订认购协议,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购房人,可享受400元/㎡的补贴。

三、团购优惠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团购优惠,支持行政、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及民间团体组织开展团购活动,同一单位在内江市市中区城南新区同一项目(本方案房源)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新建普通商品房的(含住宅、公寓),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愿另行给予团购优惠,并将团购优惠价报区住保中心审核备案。

四、自愿参加购房补贴的房源

新华维港城一期,新华维港城二期,新华维港花园城,新华国金中心,万为江南里,吾悦广场。

五、价格管控

参与本次购房补贴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套销售价格应控制在销售备案价格的95%-110%之间,若违反此规定,则不予备案。备案价查询电话:0832-2034551。

六、申领购房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一)农民工:需提供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认购协议、商品房网签合同、补贴资金发放银行卡等原件、复印件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的《内江市市中区购房补贴申请表》(表格附后)。

(二)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居民(不含房票安置户):需提供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或安置协议或购房安置协议、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认购协议、商品房网签合同、补贴资金发放银行卡等原件、复印件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的《内江市市中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三)“二孩”“三孩”家庭:需提供生育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认购协议、商品房网签合同、补贴资金发放银行卡等原件、复印件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的《内江市市中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四)现役(退役)军人及烈士家属:军人及烈士的相关证明、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部队提供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认购协议、商品房网签合同、补贴资金发放银行卡等原件、复印件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的《内江市市中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五)大学生村官、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引进人才:需提供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认购协议、商品房网签合同、补贴资金发放银行卡等原件、复印件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的《内江市市中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六)普通高校毕业五年内大学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认购协议、商品房网签合同等原件、复印件、补贴资金发放银行卡等原件、复印件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的《内江市市中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七)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等职工、村(社区)工作者及民间团体组织:需提供单位(团体)证明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认购协议、商品房网签合同、补贴资金发放银行卡等原件、复印件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的《内江市市中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八)银行、保险等金融行业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证明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认购协议、商品房网签合同、补贴资金发放银行卡等原件、复印件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的《内江市市中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九)非市中区户籍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认购协议、商品房网签合同、补贴资金发放银行卡等原件、复印件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的《内江市市中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十)其他符合购房政策的居民:需提供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部队提供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认购协议、商品房网签合同、补贴资金发放银行卡等原件、复印件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的《内江市市中区购房补贴申请表》(表格附后)。

七、购房补贴申报、审核、发放程序

(一)对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之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后,须按本方案第六条需提供的资料和第七条审核发放程序规定审核购房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保持一致”图章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章,指导购房人填写《内江市市中区购房补贴申请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确认,并建立本楼盘新购新建普通商品房购房补贴信息台账。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30日前,分两次将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2月25日、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新购本楼盘的新建普通商品房购房补贴情况进行汇总,向区住保中心进行申报,并提供《内江市市中区购房补贴申请表》原件及相应的符合性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区住保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楼盘信息、购房信息、补助信息、购房人进行符合性审核确认,形成“市中区城南新区新购商品房补贴发放清单”。

(四)审核确认后,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指定账户将补贴资金存入购房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五)已领取购房补贴的购房人,如需退房和撤销商品房网签合同,须将已领取的购房补贴全额退回指定账户,区住保中心方可凭购房补贴退款证明,办理退房和撤销网签手续。

八、购房补贴资金发放实施

购房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实行专户管理,由区住保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办理,购房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补助对象指定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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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有补贴!到内江这里买房能省钱,每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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