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有关考试的信息。
三、准考证
《准考证》将于11月29日推送给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务必使用手机端微信生成《准考证》并保存、打印,勿用电脑端微信。
若《准考证》上的一寸照片显示模糊或尺寸不符,请在照片处重新粘贴一寸照片(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底色不限)。
四、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当天考生须持:
(1)本人《准考证》;
(2)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或社保卡)。
2.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严格遵守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考试进行5分钟后终止入考点,考试进行15分钟后终止入考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不得提前交卷。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开考后考生之间不得传递任何物品。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应关闭电源放到考场存包处。
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员收齐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本、答题卡、草稿纸及相关考试信息带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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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