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城口县渝通职业介绍所受重庆市通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面向社会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协助我县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其他司法行政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工名额: 10 人。
二、招工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热爱社区矫正工作;
(二)具有本县常住户口;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工作能力特别的,可以放宽至45周岁),原则上为男性。
(五)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有群众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
(七)具有司法行政机关相关工作经历,或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工师资格、驾驶技术的,在同等条件下录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城口县北大街行政综合楼811办公室,咨询电话:023-59227376、023-59225697。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红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领取《准考证》。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和时间见《准考证》;面试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工作岗位:招录后,派遣到乡镇(街道)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及其他司法行政工作。
五、工作期限:被录取人员由重庆市通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签订合同后的试用期为2个月,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待遇: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险,月工资为2000元(包括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七、上岗时间:被录取人员与重庆市通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再派遣到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