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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7-18 23:34)
文章正文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社区建设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26名,根据社区实际工作需要,招聘计划数性别比例按1:1招录。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以下三种条件满足其一:

1.具有宁波大市户籍;

2.宁波大市生源;

3.2024年宁波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街道(镇)或社区(村)3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持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以上四种条件之一且表现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规违纪、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七)符合以下条件的,对笔试成绩予以加分,同一类加分项按最高档计分,不同类加分项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笔试成绩加2分(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2.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2分(提供退役证明),现役军人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属报考,笔试成绩加2分(提供军人证件、消防救援人员证件及结婚证);

3.已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2分;已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4分;已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8分(本项按提供的资格证书的最高档加分);

4.户籍在高新区并居住在高新区,笔试成绩加4分(提供户籍及房产证明);

5.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笔试成绩加2分(提供学历学位证明);

6.现从事社区一般社工三年以上(含三年),笔试成绩加2分;现任社区副职及以上职务两年以上(含两年),笔试成绩加8分(提供工作证明)。

附加分以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认定结果为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至2024年6月14日,如经查实证明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9:00—7月2日16:00。

2.报名方式:①报考人员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页面;②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③报考人员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④上传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上传成功后,请点击“报考信息预览”确认照片是否显示;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取消报名资格。⑤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7月3日9:00—7月8日16:00。招聘组织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资料不完整的,取消报考资格。7月9日9:00-17:00,考生可登录首页,点击报考查询栏,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页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视情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024年7月10日9:00—7月12日16:30。

2.地点:宁波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3.所需资料: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届本科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2024届毕业生在校证明》(见附件);⑥符合附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并签字。

4.本人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现场复审,视作放弃笔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

(四)笔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24日9:00—7月27日9:30。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首页,在准考证打印栏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7月27日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若遇特殊情况,笔试适当延期,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为社会及社区工作政策与实务、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项)按报考人员性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五)面试

通过笔试的人员参加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项)×40% +面试成绩×60% 合成报考者总成绩。总成绩按报考人员性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告。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聘单位酌情决定是否递补。如招聘单位选择递补,则按照招考岗位性别最终得分从高分往低分进行递补(如最终得分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如并列者均合格的,另加笔试环节,以笔试成绩高者聘用)。

体检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网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宁波高新区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按招聘岗位性别计划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察办法。因书面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酌情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参照本公告的“体检”环节的规定执行。

(八)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酌情决定是否递补。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方可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试用期主动放弃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性别计划数1:1比例确定宁波高新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才后备库,聘用人员不足时,可酌情根据缺额情况在宁波高新区2024年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才后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补录,储备时间自确定为储备对象之日起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十)其他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

报考咨询电话:0574-89288898,方老师;0574-89288556,林老师

附件:

2024届毕业生在校证明.docx

宁波高新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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